锐意进取 真抓实干 推动新时期政采事业科学发展
锐意进取 真抓实干
推动新时期政采事业科学发展
财政部国库司(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 王绍双
时值岁末,中国政府采购高峰论坛2012在众多期待中如期举办。在此,我谨代表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对论坛的举办表示诚挚的祝贺。
当前,各地区、各部门正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我国政府采购领域也即将迎来《政府采购法》实施十周年。在这种背景下,本次论坛以“光荣与梦想”为主题,既体现国家社会发展潮流,又紧扣政府采购改革形势;既鼓舞人心,又面临新的挑战。
此时此刻,我们有一种共同的感觉:在十年的实践探索中,我们认真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推动政府采购由小到大、由点到面、由弱到强,制度机制不断完善,管理执行不断创新,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已由初创阶段进入全面发展的新阶段,政府采购事业展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我们对政府采购改革者和实践者铸造的成就倍感自豪,对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对自身肩负的使命和责任愈发清醒。
借此机会,我谈一些自己的感受和看法,与大家一起探讨。
总结10年发展,中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2003年1月1日,伴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正式实施,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步入了法制化轨道,由此开启了迈向全面发展的新征程。
10年间,作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公共财政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框架初步形成。在制度建设方面,初步形成了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4个部长令及其他40多个配套规章和规范性制度组成的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在管理执行方面,管采分离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建立起了管理机构统一监督管理、采购单位和采购机构具体操作执行的采购管理执行机制;在监督方面,形成了财政部门综合性监督与监察、审计等部门专业性监督相结合的联动工作机制;在组织实施方面,确立了以集中采购为主导、分散采购为辅的模式,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的格局进一步巩固;在监管与执行手段方面,初步建立了管理与交易一体化的电子操作体系,在规范信息公告、招标文件、合同文本等电子格式基础上,推动监管与执行向精细化、标准化迈进;在实践操作方面,《政府采购法》确立的“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已深入人心,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的依法采购意识不断强化。
10年间,作为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政府采购与其他财政改革的衔接日趋紧密,规范财政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作用日益凸显。各级政府采购部门积极探索和深化政府采购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绩效评价等各项改革的协调配合。纳入政府采购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资金范围和规模不断拓展,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由2002年的1009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1332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也相应由4.6%提高到11%,累计节约财政资金6600多亿元。
10年间,作为重要的财政政策工具,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逐渐凸显,日益成为政府调控的有效杠杆、国家战略的重要抓手。各项财政调控政策间的协调配合不断增强,政府采购与财税、金融等多种政策手段协调发力,综合作用,积极发挥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民生方面的支撑作用,切实推动了国家节能减排、扶持中小企业等政策的贯彻落实。
10年间,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优化手段,政府采购在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方面的“窗口”效应日益显现。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采购部门紧贴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改革形势和公共财政支出方向,不断加大政府采购向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拓展,公共服务采购呈现出多点开花、由点及面的格局。通过不断参与公共服务和民生项目,不仅拓展了政府采购规模,而且提升了政府采购的社会形象。
10年间,政府采购改革和实践发挥了促进经济社会多个方面发展的作用。政府采购对行政主体、公权力的约束以及对供应商利益的维护保障,推动了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进程;对公共经济行为的规范,丰富和补充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内涵;政府采购所倡导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理念,促进了社会文化价值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10年成就来之不易,凝聚着各级财政部门、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广大供应商、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共同努力。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设与发展的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深化改革和实践认识,树立适应未来政府采购科学发展的核心主导理念
再过十几天,我们即将踏入《政府采购法》实施的第二个10年。目前,我们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历史节点。一方面,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政府采购尚未达到制度设计的预期目标,改革任务依然艰巨。另一方面,综观国情、世情,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政府采购改革和实践被赋予了新的使命和责任,同时也迎来了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理念是实践的先导。实践证明,坚持什么样的理念,直接影响改革的发展方向和实践的推进程度。在这样一个承前启后的关键期,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总结实践中的成熟、创新理念,借鉴和吸收其他国家的先进理念,形成适应未来政府采购发展形势和特点的科学理念。
一是更坚实地贯彻法治理念。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政府采购法》的生命力在于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生命力在于一切政府采购行为以法律制度为准绳。从今后的发展来看,政府采购的规范化程度在根本上将取决于法治理念的贯彻实施程度。
二是更体系化地树立绩效理念。在改革的初级阶段,政府采购规模以及节资率等成为衡量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指标。随着政府采购实践的发展,需要在扩面增量的基础上,重点抓好采购质量和效益,同时将全生命周期、物有所值等先进理念引入政府采购工作中,构建起政府采购综合绩效评价体系,以彰显政府采购制度的先进性和蓬勃的生命力。
三是更深层次地实践集约理念。政府采购的制度优势、政策目标和综合效益,只有建立在一定的规模之上才能得到有效发挥。以集中采购为主导,是现阶段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基本理念之一。在过去的实践中,我们对集中采购的认识不断深化,集中采购的实现形式逐渐由采购事务的集中转向采购需求的集中,由名义上的集中转向实质上集中。未来的政府采购实践需要进一步总结成熟的经验,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推进政府采购迈向真正的集中。
四是更广泛地执行公开理念。公开,是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社会公众日益高涨的权利诉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加强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等方面的新要求。今后的政府采购公开工作,需要继续推动从采购基本信息公开向采购具体过程公开,从部分环节公开向全流程公开的转变,使政府采购“阳光工程”更阳光。
五是更优质地践行服务理念。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对于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管理创新,提高行政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将对构建服务型政府发挥重要作用。政府采购的服务,既体现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方面,也体现在服务采购人、供应商以及广大社会公众方面。如何在改革中围绕大局和中心工作提供保障服务,在采购的管理与执行中提供优质服务,是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的新的实践课题。
锐意进取,真抓实干,谱写政府采购科学发展新篇章
实干兴邦,实干兴业。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需要进一步凝聚共识,明确思路,把思想统一到行动中,把科学发展理念落实到改革实践中,以更宽的视野、更大的气魄、更强的力度推进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向纵深方向发展。
一是以开展加入GPA谈判为契机,结合谈判进程,继续完善以《政府采购法》为统领、以部门规章为依托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针对政府采购的管理领域和管理链条,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细化操作执行规定。着力扩大政府采购的管理范围,逐步建立涵盖各类预算体系资金、各类政府采购主体和各类采购对象,符合公共管理要求和GPA规则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二是以深入推进的公共财政改革为依托,增强政府采购与其他财政改革的协同配合,使政府采购更好地服务于公共财政改革框架。一方面,通过建立政府采购与部门预算、资产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及绩效评价的有机结合机制,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综合监管水平;依托财政支出综合监管,建立“预算-计划-采购-支付-监督”五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努力实现财政支出各环节相互制衡、环环相扣。另一方面,要适应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的变化,积极开展与财政支出重点领域相关的政府采购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是以推进服务项目采购和完善工程管理制度为重点,推动政府采购实施范围的拓展和职能的延伸。扩大政府采购管理范围。适应服务业发展的新特点和发展中出现的新业态,结合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方式改革,推动服务类采购占比明显提升;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工程管理制度;根据政府预算体系改革的要求,按照应采尽采的原则,努力将财政预算覆盖范围内的各类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积极开展强农、惠农、惠民等民生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四是以完善政策体系和执行机制为重点,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科学制定政府采购政策的调控目标、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不断增强政府采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调控职能。研究完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机制,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力。落实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推动在工程采购中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加强政府采购政策与其他相关政策协同配合,形成政策合力。强化政策执行监督检查,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努力提交政策执行效果。推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在国家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发挥应有的作用。
五是以信息化和标准化为突破口,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和执行水平。着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修改完善政府采购工作规程,规范采购文件编制以及招投标、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公告内容,制定完善各类政府采购标准合同文本,研究政府采购从预算编制到计划管理、方式审批、执行交易及诚信体系建设等业务管理标准。以电子化推进标准化,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推动采购流程优化和采购效率提升。
六是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支撑,不断推进政府采购组织建设与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对采购从业人员实行资格认证。建立和完善培训及考核制度,加强对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的职业教育、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形成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推动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化进程。研究探索全国性政府采购行业管理方式,积极推动政府采购行业协会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完善采购代理机构内部控制机制。
七是以塑造政府采购精神风貌为内涵,凝聚政府采购向心力,培育政府采购战斗力。一个行业应当形成一个行业特有的精神气质和价值理念,并时刻激发行业从业人员自觉、自省、自律。经历10余年的改革和实践,我国政府采购从业群体正逐步形成奋发进取、务实创新、理性平和、坚忍正义等整体精神风貌,今后,在政府采购工作中,我们需要更加注重塑造政府采购的精神文化和核心价值理念,为政府采购事业注入更多的精神动力,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过去10年的戮力奋斗,我们书写了政府采购的美丽篇章;在新的征程上,我们的责任更大、担子更重,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崇高的使命感,同心同德、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继续在推进科学发展的壮阔征程中谱写政府采购事业的新篇章!同时,衷心希望各位代表能在中国政府采购报社搭建的这个平台上畅所欲言,为政府采购未来发展献计献策。
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此文为国库司(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王绍双12月17日在中国政府采购高峰论坛2012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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