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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专栏⒃

栏目: 热点专题 时间:2014-02-21 10:51:44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经历几年的发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在制度建设、采购实践、宣传推广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节能采购规模呈现出节节攀升的趋势。“关山已越,而前路犹长。”节能采购要取得更大的开拓,还必须着力完善和解决以下方面的问题。

第一,法规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很多国家都有专门的政府绿色采购计划,同时开展大量的实践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比如,欧盟为推动政府绿色采购开发了一系列的指导性文件和工具包。日本于2000年颁布了《绿色采购法》,这是日本为建立循环型社会颁布的6个核心法案之一。《绿色采购法》规定,所有中央政府所属的机构都必须制定和实施年度绿色采购计划,并向环境部长提交报告;地方政府要尽可能地制定和实施年度绿色采购计划。截至2008年,全日本有83%的公共和私人组织实施了绿色采购。韩国200412月份颁布《绿色公共采购法》,通过强制性采购计划扩大绿色产品市场,防止浪费资源和造成环境污染,并努力在国内经济方面实现可持续发展。

相比于这些国家和地区,我国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时间相对较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在立法层面还存在明显不足。一是目前我国尚未专门针对绿色采购进行立法。关于节能采购的相关规定均散见于《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几部法律以及部门规章里。二是有关的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多为原则性规定,在具体的操作性方面需要加强完善。

第二,节能采购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我国实行以节能产品认证为基础,《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为依据,列入“清单”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并行。从实际工作来看,具体的招标评审环节如何更好的贯彻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一步的探索和改进。从供应商方面看,还要继续加强对供应商的诚信管理,进一步完善承诺、退出和奖惩机制。

第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力度需要加强。从整体来看,在有关部门的推动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但部分地区也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政策难以落实的问题。

在实际采购活动中,部分节能清单产品由于实际采购量较小,往往由采购人自行采购。而一些采购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存在通过各种手段规避节能采购的现象。(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供稿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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