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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再造一个黄金发展期

栏目: 热点专题 时间:2014-02-21 19:43:32 发布:测试 分享到:

向十八大献礼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年报道之

江苏

过去10年,江苏政府采购硕果累累,采购规模连续9年位居全国第二之后跃升至全国第一。站在新起点,承载新使命的江苏政府采购事业开启了新征程,蓝图已在这片富饶之地徐徐展开。

 

江苏:再造一个黄金发展期

 

■ 本报记者 陈昂

过去10年,是江苏政府采购快速发展的10年:政府采购规模持续保持高位增长,10年平均增幅达36%,2011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突破千亿元大关,达到1117.9亿元,是2002年的16倍多,在连续9年位居全国第二之后跃升至全国第一。

过去的10年,也是江苏政府采购实现财政支出效益最大化的10年:在全国率先对涉及“三农”的财政补贴项目实施政府采购;全省98.9%的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企业;成功首购国家自主知识产权产品“龙芯”多媒体互动教学系统4679套、计15万台……

面对丰硕的成果,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宋义武日前在接受《中国政府采购报》专访时显得十分冷静,他简明扼要地述说了一遍成绩,而后就将话锋转向了再造下一个黄金发展期的改革创新工作。同时,该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吴小明正在为实现改革的落地生根而努力。

 

先试先行彰显制度魅力

要实现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必须制度先行。在宋义武眼里,积极构建与《政府采购法》配套衔接的制度体系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的重要方面。

在《政府采购法》颁布后的10年间,在制度建设方面,江苏政府采购从点到面地适时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府采购配套规定办法,对于指导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形象,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据吴小明介绍,省级先后建立和完善了50余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内容涵盖了政府采购方式变更、集中采购管理、分散采购管理、监管工作考核、协议供货管理、代理机构管理、采购进口产品管理、评审专家管理、专项经费管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发挥等各个方面,并且建立推行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法律咨询论证制度。同时,各地、省有关部门也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具有地方和部门特色、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有些制度还具有创新性和超前性。

在这50余项管理制度中,有两项制度含金量颇高,擦亮了江苏省政府采购这块儿金字招牌,它们就是《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宋义武表示,这两项制度诞生在江苏省经济转型升级的加速期和科技创新的活跃期,体现出了政府采购寓管理于服务经济建设中心和财政支出重点的理念,为政府采购范围继续拓展、规模继续扩大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为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数据统计显示,2011年,江苏省采购中小企业产品768.15亿元,占全部采购金额的比例为68.71%;采购节能环保产品87.06亿元,占全部采购金额的比例为7.79%。

 

贴出一片新天地

在江苏,政府采购早已不仅仅是购买政府机关里的电脑、汽车、家具等日常办公所需的物品,它正沿着公共财政的支出方向,穿过城镇乡村,渗透到百姓的衣食住行中。

政府采购是什么?在江苏省不同的地区有着不同的答案:它是全省一望无际的稻田麦地,是乡镇卫生院里救死扶伤的医疗设备,是中小学配套基础设施的坚强后盾,是中小企业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获取市场份额的福音,虽然这些答案迥异,但它们都是江苏政府采购10年来“贴上去”结下的累累硕果。

“贴上去”的理念,让江苏政府采购贴出了一片新天地。站在新起点上,江苏省政府采购瞄准了占比较低的服务类采购这块短板,蓄势待发。

今年7月,在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江苏省财政厅厅长刘捍东提出要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采购要积极参与产业政策制定,服务经济发展。

宋义武对此的理解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体现的是政府职能的转变,要把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而不再直接由政府机关或单独组织机构采购。比如对下岗失业人员培训、老年人公益活动等都可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实现,而不必把财政资金划拨到各个部门,再层层分配使用,最后落实到服务对象身上的资金寥寥无几。“我认为,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不能把钱花在政府身上,这样就浪费了,而要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再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让效益最大化。”

吴小明告诉记者,根据刘捍东的要求,在宋义武带领下,政府采购管理处正在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一是通过各种形式调研,组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操作机构共同研究,先后召开5次专题会议,讨论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推进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暂行办法》。二是制定目录,编制预算,落实采购计划。政府采购管理处先根据江苏省财政厅2013年工作任务白皮书,结合政府采购实际逐条梳理,将能够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梳理出来,提出分类指导意见,印发各处室参考;然后,请各业务处室自行梳理,将2013年部门预算中能够进行服务采购的项目单列出来;政府采购管理处再上门征求意见。同时,与相关业务处室进一步沟通协调配合,共同做好2013年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预算编制工作。目前,通过三上三下对接,已有9个业务处室报来省级公共服务采购项目20多项、金额数十亿元。拟再次与省级有关部门沟通确认、提交厅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三是将制定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操作办法,并对购买资金和获得的服务进行绩效评价。

 

从重规模到重内涵

2011年在跃居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第一后,江苏省政府采购开始从重规模转到重内涵。

在江苏省,部门预算中有单独政府采购预算表,在预算执行系统中有政府采购用款计划模块,应该说宏观看预算,微观有计划的主体框架已经搭建完毕。但在宋义武看来,在实际执行中,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和支付3个环节没能有效衔接,使得政府采购预算监管、计划制约和支付审核等环节都难以到位。他举例说:“有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中仅填报了一些日常性办公用品的政府采购项目,而年度中实施的一些大型项目采购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这就导致实际执行的政府采购项目和政府采购预算相差较大。”

据吴小明介绍,刘捍东今年在厅长办公会上首次提出了“1+4预算”的理念。厅长办公会议已原则通过了2013年增加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方案的决定,重点是解决政府采购扩面、政府采购结余资金归集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问题。“刘厅长的讲话对江苏政府采购的定位、改革和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江苏政府采购将迎来新的发展时期。”吴小明兴奋地说。

“今后,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会形成政府采购预算控制指标,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指标将形成一般指标,分别转入预算执行系统中的政府采购模块和一般用款计划模块。在年度执行中,不得在一般用款计划中申报政府采购项目,也不得在政府采购用款计划中申报一般用款项目。”宋义武所说的这席话就是江苏政府采购史上最严厉的政府采购预算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

不仅如此,宋义武还补充说:“政府采购项目的节余资金将直接留在财政资金里进行重新分配,而不会流转到采购单位。”

站在新起点,江苏政府采购发展的新征程已开启。承载新使命,一卷新的千亿元政府采购规模蓝图正在江苏大地徐徐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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