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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维修服务新规8月1日实施

栏目: 电器 时间:2014-02-21 10:58:2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本报讯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正式施行,以此来解决家电维修欺诈现象频发、消费者对家电维修服务质量等问题的投诉率长期居高不下的问题。

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会长刘秀敏表示,《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规定家电维修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取得从事相应维修活动的职业、技术资质。其中,从事高处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电工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资格并执证上岗。据了解,目前,在我国家电服务业中,从事维修服务的注册企业约30万个,长年从业人员300多万人,短期从业人员(如夏季空调安装服务等)近30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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