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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支出显性减少靠什么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14-02-21 10:58:1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三公”支出显性减少靠什么

-----政府采购的日益规范化及《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出台,为缩减“三公经费”助力

本报记者  戎素梅

新一轮中央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近日集中亮相,90余家中央部门纷纷“晒”出账单。据统计,2011年中央部门“三公”支出比2010年同期减少了1亿余元。

与此前相比,此次公布的账单包括2011年决算、“三公经费”、行政经费等关键数据,首度公布保有公车数量、出国人次、接待访团数量等细节,并对各项收支数据作出解释。为便于公众理解,还增加了大量图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积极意义不言自明。

可以看到的是,“三公”支出逐年缩减已成大趋势。而这与“三公”部分支出逐步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政府采购管理更为规范密不可分。

瘦身的重要抓手

“政府采购是缩减‘三公’非必要支出的重要抓手。”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此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肯定道。

他分析指出,“三公”支出有必要部分和非必要部分。作为一项严格、系统的管理制度,缩减“三公”非必要支出的一大借力便是政府采购。

“目前‘三公’支出的大部分内容已经纳入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的标准化必然会压缩非必要项目,卡住不合理支出。”白景明从专业学术角度明确了政府采购对缩减“三公经费”命题的积极功效。他表示,由于政府采购有一系列标准化环节,以针对公务会议和接待的定点饭店采购为例,标准有标间300元/日和套间600元/日两档,中标者一般为三星级或四星级酒店,能有效实现经费的最优化使用。

应如何卡住“三公”支出的不合理部分?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徐焕东从加强消费需求管理方面给出了自己的建议。他表示,“三公消费”其实并非都是“公共”的消费,并不排除其中的“公私混合”消费成分,因此,最重要的是如何科学确定这些消费是否真正必要,并保障其中的必要部分,剔除多余的、实际上可能是“三私”的部分。

“站在政府采购的角度,首先要明确是否需要采购这种‘消费’。只有从控制‘为何采购’、‘采购什么’和‘采购多少’上多考虑,加强这方面的论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徐焕东进一步分析指出。

定点采购再发力

目前,“三公”支出中的多数项目均通过政府采购完成,如出国机票通过公开招标定点采购;公务车的购买、维修、保险、加油服务,全流程纳入政府采购范畴;公务会议、公务接待也实行了定点采购。可以说,政府采购正逐步延伸到“三公消费”的方方面面。

公车消费向来是公众关注的焦点。最新数据显示,公车支出占国家安监总局2011年全年支出决算的80%;占海关系统2011年“三公”支出的88.64%;从公车保有量看,中国气象局共计3380辆、国家统计局共计2454辆。

2011年2月,《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出台,规定了“双18”的严格标准,并明确指出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2011年11月14日,《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出炉,进一步促进了对公车采购的管理。

经实地调查,记者得知,部分省市通过政府采购公务车定点维修方式节约了大量资金。以大连市为例,该市2003年启动公务车定点维修招标,据不完全统计,通过定点维修入围企业报的折扣率,每年可节约至少10%的资金。

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公车定点保险的形式来统一管理公车保险已成为中央及地方的普遍做法。各投标保险机构的报价基本达到保监会所规定的7折优惠率,既规范了公车使用单位的投保和理赔,又保障了价格优惠和服务质量。

从公务接待看,为进一步推动差旅费、会议费制度改革,财政部于2007年开展了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工作。贵州省黔南州国家税务局自2008年9月对会议、差旅支出实行定点管理,确定36家饭店为定点饭店,定点价格最高为每人每天140元、最低为每人每天60元。据悉,定点酒店标准间对外价格,州府所在地为168元-228元,各县、市为128元-188元,而全州定点价格最高为140元、最低为60元。除显性节支外,协议定点采购还明确了定点饭店的最高收费价格,可有效防止开支标准提高后宾馆、饭店价格“水涨船高”的现象。

《条例》筑起高压警戒线

就在各中央部门公布2011年“三公经费”情况前夕,国务院正式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起,县级以上政府需将“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并采取定员定额的方式编制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要求“三公经费”支出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

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方面,《条例》要求,政府各部门应当采购经济适用的货物,不得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或购建豪华办公用房,违反《条例》的责任人员最高可获撤职处分。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全面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条例》直击“三公经费”、政府采购、会议管理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话题,显示出国家进一步缩减“三公”支出、规范党政机关经费使用与管理的决心和力度,在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严格处罚的决定,也必将起到制约和震慑作用。以《条例》及不断规范、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为后盾,实现“三公经费”的缩减目标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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