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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采购法入围普法治市

栏目: 地方动态 时间:2014-02-21 10:57:5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本报讯 日前,新疆回族自治区昌吉市首次将《政府采购法》纳入该市普法治市工作内容,并将以自治区第9个“宪法法律宣传月”和“12.4”全国法治宣传日为契机,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据了解,为促进昌吉市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该市正式将《政府采购法》纳入了普法治市工作内容,并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何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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