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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招标公告

栏目: 招标公告 时间:2014-02-21 10:57:51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项目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沪管理处养护设备项目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2年6月8日至6月20日(节假日不办公)
开标时间:2012年6月29日9:00
项目标书编号:HBGP201201006
采购单位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沪管理处
联系人:武信
电话:1336381568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98号
邮编:050051
标书制作人:薛海峰
电话:0311-87908671
传真:0311-87908679
本项目联系人:李庆南
电话:0311-87908672
传真:0311-87908679
综合部(标书发售):
电话:0311-87908680
传真:0311-87908679
采购内容:A包小型清扫车2辆、B包路面修补车1辆、C包灌缝机大修3辆、D包除雪车大修6辆
采购用途:办公用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已在我中心通过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到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我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管理”中“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确认须知”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填写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确认表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具体事宜可与中心信息部联系。
电话:0311-87801790
资质要求:
A、B包:
1.投标方的注册资金应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者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方投标时应提供所投设备的代理经销证明原件或生产厂家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直接投标时不需提供),否则为无效投标。
C包:
1.投标方须为汽车维修企业,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者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方投标时应提供灌开设备厂家的代理经销证明原件或生产厂家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直接投标时不需提供),否则为无效投标。
D包:
1.投标方须为汽车维修企业,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未满足者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方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及以上维修许可证,投标时提供原件或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未满足者为无效投标。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319房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综合部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A及B包每包700元、C包200元、D包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时间:2012年6月29日8:30-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第一开标厅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财经报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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