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供应商 >> 汽车 >> 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有效期延至2年半

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有效期延至2年半

栏目: 汽车 时间:2014-02-21 10:51:2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目前,车险已经成为各大保险企业的主要险种之一。 cnsphoto供图

 

本报讯  记者田冬梅报道  浙江省2011~2013年公务用车定点保险供应商报名工作已经启动,经过审核将择优选出8~10家保险公司入围谈判环节。

日前,记者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获悉,浙江省省级及部分市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2011~2013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谈判即启动,供应商报名工作于112517:00时截止。报名时间截止后,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将对各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出8~10家保险公司,由谈判小组与上述保险公司进行逐一谈判,最终确定不超过6家公司入围。

据悉,此次浙江省公务车辆定点保险项目首先在时间上进行了调整,往年浙江省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的有效期为1年,此次有效期调整为2年半,即从2011201111日至2013630日。“根据往年的定点保险执行来看,每到年底都是车辆续保的高峰期,而定点保险的有效期正好截止到年底,这种时间冲突在一定程度上为采购人的工作带来不便。”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相关人士表示,此次在时间上的调整主要是为了方便采购人。同时,定点保险项目每年的谈判在保险基本费率及折扣率等方面都不会有太大幅度的变化。

实行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工作,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重要举措。浙江省也进一步明确,入围各定点保险机构所承诺的保费折扣率为有效期内的最高限额,各投保单位和定点保险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此最高限额内平等协商确定实际保费折扣率,并签订保险合同。各定点保险机构应信守所承诺的保费折扣率和服务承诺以及其他优惠条件,为投保单位提供优质的车辆保险和理赔服务,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承揽定点保险业务,或降低费率优惠水平和故意不兑现相关服务承诺。否则,一经发现并查实,将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警告、通报、罚款直至取消定点资格,并列入不良服务商名单。

另据了解,浙江省2010年公务车辆定点保险项目并未进行新一轮的谈判,而是顺延2009年的谈判结果。为了促进各定点保险机构之间的公平竞争,提高政府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的服务质量,此次新一轮的谈判项目将面向在浙江省杭州市等地设有分支机构,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的保险机构。

浙江省新一轮公务车辆定点保险谈判工作将于12月初正式启动,每家公司的具体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

本文来源: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