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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采购定点破除“一单一招”瓶颈

栏目: 专家连线 时间:2014-02-21 10:57:2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工程采购定点破除“一单一招”瓶颈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限额内工程定点工作分析

史冰冰

2003年,我国颁布实施了《政府采购法》,明确将工程项目列入政府采购范围,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除需要进行招标投标的项目外,均应按《政府采购法》执行。2009年,国办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中央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做到应采尽采,要加强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管理,将中央预算单位统一组织的房屋(含宿舍)修缮、装修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但在实际工作中,中央各部门2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按照传统的形式采购,存在周期长、效率低、成本高等问题。

为提高2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采购规范化程度和管理水平,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经过论证,并与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建立了工程定点采购平台,中央各部门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投资额和下达的财政资金在200万元以下或单项合同额在200万元以内的专业分包项目,要执行工程定点采购。自2009年4月限额内工程项目定点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完成采购项目726个,采购金额累计达3.96亿元。

工程定点的主要特点

几年来,限额内工程项目定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定点类别不断拓展。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第一期限额内工程项目定点执行14个月,分为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消防和机电安装5包,共63家企业入围。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第二期限额内工程项目定点执行19个月,增加了市政公用工程和城市园林绿化2包,共7包,93家企业入围。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第三期限额内工程项目定点计划执行24个月,增加了供电工程包,共8包,186家企业入围。

目前中央国家机关限额内工程项目以房屋修缮、改造,装饰装修为主,房屋建筑工程与装饰装修2包占总采购规模的70%以上,建筑智能化、消防和机电安装分别占总采购规模的10%左右,市政公用工程和园林绿化仅占总采购规模的2%。

二是采购规模快速增长。 2009年采购项目183个,规模9818万元。2010年采购项目228个,规模1.2亿元,较2009年分别增长了22%和25%。2011年采购项目315个,规模1.79亿元,较2010年分别增长了50%和38%。

三是定点实施覆盖面不断扩大。第一期限额内工程定点共有119个采购人实施了定点采购,第二期限额内工程定点共有150个采购人实施了定点采购,采购人数同比增加了31个,增长率为26.1%,采购人执行限额内工程定点采购的自觉性不断增强。

四是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不断加强。第一期限额内工程项目定点入围二级以下小微企业37家,占入围企业总数的58.73%,完成采购金额4586.58万元。第二期限额内工程项目定点入围二级以下小微企业50家,占入围企业总数的53.76%,完成采购金额7613.38万元。第三期限额内工程项目定点入围二级以下小微企业46家,占入围企业总数的24.73%。自2009年以来,二级以下小微企业累计完成1.22亿元采购金额,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突破了“一单一招”采购方式对小微企业的制约。

实施定点采购的意义

限额内工程定点采购,既发挥了政府集中采购的优势,也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要求,经过3年来的实践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规范了采购行为。限额内工程定点采购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的原则和流程,实行规范化和全过程管理,对于工程采购每个环节如何操作都有明确规定,并有参考范本和制式表格,满足采购人的工作需求。而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招标,在采购流程、招标文件编制、开标评标等环节难免存在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因此,执行工程定点有利于提升采购工作质量,统一规范采购行为,发挥政府集中采购在源头上加强廉政建设上的作用。

二是节约了采购成本。2011年,定点企业完成了315个限额内工程项目,如果“一单一招”,按每个项目的直接采购成本5000元左右计算,仅此一项就能节省采购成本150多万元。此外,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各定点企业承接限额内工程将在结算审计的基础上给予5%~10%的优惠率, 这将进一步节约财政支出,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提高了采购效率。根据国采中心的数据统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项目,平均每个项目的采购周期为41天。而实施限额内工程定点采购,将大大提高采购效率,缩短采购周期,更好地为采购人服务。

四是扩大了采购范围。在实施限额内工程定点采购之前,国采中心所有工程项目采取“一单一招”的方式进行采购。受人员配备不足和采购周期较长等因素影响,规定仅接受1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的采购委托,100万元以下尤其是6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大都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招标。实施限额内工程定点采购以来,6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能达到定点采购的80%左右,逐步实现了工程项目“应采尽采”的要求。

强化定点采购工作力度

本期限额内工程定点采购通过采取合格制审核方式,较好地规避了招投标过程中围标、串标、借资质挂靠的问题,净化了限额内工程定点采购的环境,并且遴选出了一批具有良好资质和信誉的施工企业,为向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后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施工企业的全过程管理,促使施工企业认真履约,兑现承诺,保证施工质量,提高施工水平。

一是加强监督考核,严格履约管理。对于今年入围限额内工程定点采购的各施工企业来讲,入围仅仅是取得资格的开始。在整个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国采中心将步步跟进,实行全过程管理。通过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进行评比,分别确定优、良、中、差4个等次,并把检查结果书面告知采购单位及定点施工企业。项目检查评定结果将作为国采中心考核定点施工企业的评价指标,公布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供采购单位查询。定点施工企业检查评价结果每年有超过3次“优”的企业,国采中心将确定其为“中央国家机关优质施工企业”;评价结果达到3次“中”、或2次“差”的,将报请主管部门对该定点施工企业予以除名。

二是扶持优秀企业,建立优秀企业库。全过程管理要求按照“适时增补、优胜劣汰”的原则,对定点施工企业采用动态管理。结合对施工企业进行的监督考核工作,制定政策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选用具有“中央国家机关优质施工企业”资质的企业,对被采购单位有效投诉2次以上的、评价结果为“差”2次以上、受到业内处罚、资质被取消、一年内无业绩或自愿退出的定点企业予以淘汰。预计今年淘汰率在15%左右。同时定期补充招标,适量增补定点企业,被淘汰的原定点企业不得参加当期补充招标,形成新陈代谢的良性循环。经过一段时期的筛选,最终可能会形成一个成员相对稳定的优质企业库。

三是不断加大定点采购力度。目前,中央及所属京内二级以下预算单位有5000多家,2011年在定点采购平台进行采购的单位仅为150家,涉及项目315项,还有相当多预算单位没有执行限额内工程定点采购。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同主管部门沟通,争取在采购目录方面得到支持;加大宣传力度,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培训效果;同时选择设计、造价咨询等定点企业,做好工程建设的配套服务工作,发挥集中采购优势,为采购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进一步加大定点采购的执行力度。(作者单位: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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