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十年】山东烟台从做大“蛋糕”到做好“蛋糕”
【践行十年】
开栏的话:今年是《政府采购法》实施的第十年。十年以来,这部法给政采实践带来了诸多改变,各地也在法的指导下涌现出不少创新。本版特开辟“践行十年”栏目,向读者展示法这十年给各地实践带来的力量与改变。
从做大“蛋糕”到做好“蛋糕”
——烟台市财政局副局长任信美谈政采十年法制路
本报记者 邢晓丹 通讯员 李艳霞
说到山东省烟台市的政府采购,任信美是一个无法绕过的名字。从烟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到烟台市财政局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副局长,任信美从没有离开过她深爱着并且为之持续奋斗的政府采购。近日,记者采访了这位亲历了烟台市政府采购工作发展的一线管理者。“以前我们是要做大政府采购‘蛋糕’,现在是要做好这块‘蛋糕’。”任信美告诉记者,随着政府采购法律的逐步完善,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采购的发展即将进入一个新纪元。
法的出台是一个里程碑
“烟台的政府采购起步比较早,可以说我是亲身经历了烟台政府采购从无到有,从起步到发展壮大的过程。”任信美万分感慨地对记者说,“《政府采购法》的出台无疑是一个里程碑,它直接推动了政府采购事业的迅速发展。”
记者了解到,烟台市自1999年开始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到现在,大采购的理念贯穿始终。任信美告诉记者,在《政府采购法》出台之前,该市政府采购工作者们凭着满腔的热情,在实践中探索,摸着石头过河,积极进行政府采购尝试。但总体来说那时候还是依照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组织简单的采购管理,范围仅限于设备和大宗办公物品,是一般意义上的单纯采购。此后,《政府采购法》的出台标志着政府采购制度走上了法制化轨道。
“《政府采购法》的出台,为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给我们政府采购从业者吃了颗定心丸,这之后各地探索政府采购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任信美告诉记者,《政府采购法》出台后5年,烟台市就完成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先后发布了《烟台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关于印发〈烟台市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规范〉的通知》等10多项规章制度,形成了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涵盖招投标、信息公告、采购监督等各项工作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明确政府采购的范围、流程和操作要求,切实做到了以制度管事,靠制度约束人。在这个阶段,政府采购规模迅速扩大,其经济和社会效益日益显现,是政府采购事业快速发展的时期。
从做大到做好
任信美向记者介绍道,随着政府采购规模和效益的不断扩大,这项工作的社会关注度也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前我们考虑怎么把政府采购这个‘蛋糕’做大,现在我们考虑怎么把这个‘蛋糕’做好,我们烟台的政府采购进入了创新规范的发展阶段。”任信美说道。
该市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赋予政府采购新的内涵,政府采购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以及投资评审相互衔接,成为公共财政框架下预算管理的重要环节,实现了政府采购管理模式上的突破。同时,该市还进行了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对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采购方式审批等8大类、42项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范本式规定,实现了政府采购的管理标准化、程序标准化和文件范本标准化。“近年来,我们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创新,使我们烟台政府采购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谈到此处,任信美的笑容中,透着对这份工作的挚爱,“政府采购发展的过程,就是我们政府采购人在法律框架下,不断探索、不断改革和不断创新的过程。我们走过的每一步都不容易,所有的成绩,都浸透着我们的辛劳和汗水。”
经过10多年的努力和探索,独具特色的采管分离、招标代理、专家决策、全程监督的“烟台模式”将烟台市政府采购工作带上了飞速发展的轨道,也为全国各级政府采购工作的推进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明天,我充满信心。”任信美的声音铿锵有力。
加强标准化教育宣传、加强对县市区的引导与督导、加强对代理机构推行标准化的奖惩---
烟台今年将全面落实政采标准化
本报讯 记者邢晓丹报道 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标准化工作、狠抓标准化工作的贯彻落实将成为山东省烟台市今年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
据烟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该市去年根据财政部提出的全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结合该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于下半年组织县市区采购办和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骨干人员集思广益、合理分工,对采购流程、采购当事人行为、文件范本等各方面内容进一步明确细化,制定出统一的标准。
“《烟台市政府采购标准化》已经在去年年底定稿,今年1月1日起,我们就已在全市范围内正式推行政府采购标准化。”这位负责人说,“我们将从3个方面入手,切实抓好政府采购标准化的贯彻落实工作。”记者了解到,这3个方面分别是加强政府采购标准化的教育宣传、加强对县市区的引导与督导和强化对代理机构的业务考核。在政府采购标准化正式推行之后,该市将致力于做好县市区采购办监管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使他们领会标准化的精神,吃透标准化文件,充分认识到实行政府采购标准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于县市区,市本级将提供政府采购标准化培训与技术支持,同时也将加强对标准化贯彻落实的监督与考核,把标准化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提高县市区推行政府采购标准化的积极性。对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该市将采取奖惩结合的方式,对在标准化推行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代理机构进行表彰奖励,对表现落后的予以批评惩罚,确保政府采购标准化的全面落实。
记者了解到,除了推行政府采购标准化工作之外,今年烟台市还将进一步加强对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管理,认真贯彻从业人员上岗制、落实从业人员统一备案制并且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加大对政府采购违法供应商的处罚力度,把好采购文件制定关,防范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和业绩,加大对违规供应商的打击力度,提高供应商违法违规的成本;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重点环节的监管,在一些重大项目的采购文件制定中引入专家审查机制,并且加强政府采购定点服务的管理。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财政支持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一年。一批重大项目的相继开展,政府采购项目不断增加,对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服务全市各项中心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该负责人告诉记者,2011年,全市采购额达到91.8亿元,节约资金12.59亿元,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今年该市还将继续开拓创新,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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