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探索政采投诉处理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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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探索政采投诉处理新制度
建立覆盖全流程、贯穿全链条、涵盖全环节的闭环管理体系,推动行政执法与行政复议有机衔接
本报讯 黑龙江省财政厅近日出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行政执法与行政复议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建立覆盖全流程、贯穿全链条、涵盖全环节的闭环式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制度体系,着力推动政府采购管理向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迈进,切实提升政府采购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工作指引》坚持问题导向与系统思维相统一,聚焦执法实践中存在的痛点、堵点与难点,全面梳理投诉处理的关键环节,系统划分为投诉受理、调查取证等八大核心板块,设立“法律依据、执法环节、行政执法要点、复议答复要点、合法性审核要点”五项标准,形成结构清晰、职责明确的制度闭环;以“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答复、合法性审核”三位一体为核心,建立全链条证据清单,明确行政复议答复书核心要点,推动行政复议“有据可依、有证可举、有理可说”;创新构建“程序时限、证据链条、法律适用”三必查机制,前置防控复议纠错风险,实现执法全过程合法性把关,切实防范复议纠错风险,提升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权威性与公信力。
近年来,随着政府采购规模持续扩大、经营主体参与度不断提升,投诉案件及衍生行政复议案件呈逐年攀升态势,执法环境日趋复杂,群众法治诉求日益迫切。作为全国财政科学管理试点省份,黑龙江省财政厅坚持“法治引领、服务大局”理念,系统推进《工作指引》出台,推动行政执法与行政复议有机衔接,形成“按图作业、照章办事”的标准化操作范式,为基层执法提供清晰、权威、可复制的行动指南,通过强化权力运行的约束与监督,推动形成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政府采购法治生态,为全面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法治化水平、打造政府采购法治化“黑龙江样板”奠定坚实的制度根基。
据了解,在《工作指引》制定过程中,黑龙江省财政厅坚持民主、科学原则,集思广益,充分凝聚全省财政系统智慧与力量。起草阶段,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3次,围绕制度设计、流程优化、权责划分、风险防控等核心议题开展深入研讨。同时,通过书面征询形式,广泛征求各市(地)财政局及全省财政法律人才库成员意见建议,累计收集修改建议127条。历经多轮论证与反复打磨,最终形成内容严谨、逻辑严密、操作性强的正式文本,确保制度设计既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又契合基层执法实际,真正实现“立得住、行得通、管得用”。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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