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探索开展政采集中行政裁决试点
福建泉州:探索开展政采集中行政裁决试点
本报讯 记者马金眈报道 记者近日从福建省泉州市财政局获悉,经省财政厅同意,泉州获批开展政府采购集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试点,该市将通过创新争议处理模式,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
此次试点,泉州市将采取市县联动、县域联合方式,探索实施市级以下争议处理向市级或片区集中模式。通过建立统一流程、统一审查、统一判定、统一尺度的处理机制,实现政采争议全市“一站式”处理,确保同案同判、规范公正,全面提升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据了解,政府采购集中行政裁决适用5类情形,具体包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投诉事项具有较强的行业专业性的;涉及复杂法律问题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以及财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集中行政裁决的其他情形。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是指财政部门对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提出的投诉,依法居中进行裁处的行为。泉州市将以此次试点为契机,不断优化政府采购争议处理流程,提升行政裁决质效,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全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改革积累可复制、可借鉴的实践经验。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