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壁垒 优服务 强监管
破壁垒 优服务 强监管
——“十四五”时期我国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改革发展综述
■ 本报记者 袁瑞娟
营商环境是稳定市场信心、激发经济发展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政府采购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优化政府采购领域的营商环境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回顾“十四五”时期,我国不断推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设,对推动全国营商环境整体优化、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一些地方还主动对标国际标准、不断加大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改革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5年来,从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市场壁垒,到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再到开展全国范围内的自查自纠,为破除采购壁垒,净化交易环境,财政部打出“组合拳”,极大地促进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当前,我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正沿着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稳步前进。
强化顶层设计
激发市场活力
“十四五”时期,财政部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建立符合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这一目标,推动政府采购改革全面深化,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各地也紧跟步伐,坚定不移地把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取得了丰硕成果。
2022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这份指导性文件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其中提到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力行简政之道,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监管,持续优化服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因地制宜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良好生态。全国各地按照财政部的相关部署要求,纷纷制定了相关配套文件,对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设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
如,广东省财政厅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在制度与规范上下功夫,提升政策“含金量”,先后出台了《广东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健全政府采购“1+2+N”的政策体系,推动政府采购的规范化与法治化运行。山东省先后出台了《山东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等。河南省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发布《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累计出台近百项制度文件,推动自治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等。这些都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供了机制引领和制度保障,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聚焦市场关切
促进公平竞争
政府采购作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营商环境是否健康有序,是否公开、公平、公正,关乎着各类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十四五”时期,全国各地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多种有力举措,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严禁违规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为解决市场主体的资金难题,全国上下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不少地方完善交易规则,通过免收或者降低比例收取保证金、提高预付款比例、缩短付款时间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减轻企业资金压力。财政部出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各地认真落实相关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提升市场活力。
如,内蒙古自治区通过在全区建设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管理系统,推动电子保函在自治区政府采购领域的应用,推行“信用+承诺”、推广合同融资、电子保函等制度,实现了企业投标流程“瘦身健体”;广东省积极探索“承诺+信用管理”制度,降低供应商的参与成本。全面推广“政采贷”合同融资模式,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广东省鼓励推行预付款制度,对于预算单位与中小企业签订合同的,应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30%,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湖南省开通线上融资信息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凭政府采购合同在线上就能快速获得金融机构信贷支持。为了做好风险防控,湖南省财政厅还印发了《湖南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办法》,用严格且适度的办法规范中小企业融资行为,并积极构建合同融资全省一张网。
总之,通过系列举措,我国市场准入更加公平便捷。各类所有制企业、不同规模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障碍大幅减少,市场准入隐性门槛基本消除,市场主体活力得到有效释放。与此同时,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显著下降,通过减免收费、推广非现金担保、加快支付等措施,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直接资金成本和间接时间成本明显降低。
汇聚数智力量
赋能高效透明
当前我国走进了全面推进数字化和智能化时代,阳光下运行、云端上运行,成为政府采购活动新趋势。“十四五”时期,推动政府采购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转型,让政府采购变得更加简单、透明、高效,无疑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一针“强心剂”。
2023年底,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提出推进政府采购合同变更信息公开,提高采购合同签订效率等。
在提高透明度的同时,财政部也积极聚焦如何提高便利度这一主题。2024年2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查询使用便利度的通知》,明确将加强全国政府采购数据共享共用。自2024年4月起,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提供全国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一站式”查询服务,实现了政府采购信息的集中发布和统一管理,解决了信息发布渠道不统一、公众查询难的问题。
“十四五”时期,全国各地以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为指导,跟进修订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高采购过程透明度,对优化营商环境起到明显推动作用。
根据202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中国将进一步整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其中,提升政府采购公开化和数字化水平是重要内容。因此,以数字化思维重新定义政府采购、不断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是各地政采实践的重要内容。全国各地通过利用互联网先进技术,借助数字化智能化网络,提高政府采购的服务效率,实现规范有序地开展竞争,体现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而带来政府采购整体工作提升换代。
每一个采购项目的阳光操作都在夯实市场信心。如,依托于政采云平台,浙江开拓了“制度+技术”“平台+数据”的创新理念,重塑政府采购流程,保障了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便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广东财政持续探索“人工智能+政府采购”新模式,通过便利化升级、标准化筑基、智能化赋能的“三化”体系,推动广东政府采购监管服务的质量变革和效率变革。自2024年4月1日起,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将全省政府采购项目(含低于500万元的项目)的各类公告和公示信息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发布。福建建设省、市、县标准统一的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实现系统对接、数据汇聚、资源配置协同及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
实践表明,通过数字化手段破除隐性门槛的力度,提升了市场活力的“温度”。以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为政府采购领域培育出数字化转型新优势。从破解协议供货质次价高难题的电子订单采购,到根治采购透明度不足等顽疾的网上商城建设,再到“互联网+政府采购”带来的“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技术迭代始终引领着政采管理模式革新。
5年来,我国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大幅提升,全流程电子化基本实现,采购活动的便捷性和可预期性显著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政府采购的“阳光交易”属性更加凸显。
加大监管力度
规范市场秩序
“十四五”时期,财政部积极优化政府采购交易制度,持续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不断推进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主体。2021年,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采取采购单位自查和财政部门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2023年,财政部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聚焦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同时,财政部制定《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指引》和工作底稿范本。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参照组织本级政府采购专项整治工作。
为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推进优质优价采购,2024年12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在相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开展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北京、天津、上海、福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工作。同时,提出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压实评审专家责任。
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是外资企业广泛关注的问题。“十四五”时期,财政部高度重视优化政府采购领域外商投资环境,努力消除政府采购中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依法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通知,就《关于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标准及实施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的要求。202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这是落实政府采购领域外资企业国民待遇的务实行动,对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回首“十四五”,我国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展望“十五五”,财政部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持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让政府采购政策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市场主体,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持续优化政采营商环境,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贡献政府采购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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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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