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实现代理机构监管与服务双向赋能
河南濮阳实现代理机构监管与服务双向赋能
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 通讯员杨建萍报道 近日,河南省濮阳市财政局印发《濮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濮阳经验”。
人员是代理机构服务质量的核心保障。《方案》明确,创新人员管理制度,从源头筑牢行业根基,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创新提出“固定专职人员+进场持证”的双重管理制度,精准破解了行业内长期存在的“一套人马、多个机构”、借用资质等乱象,该制度严格落实《河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要求,通过核查在濮阳市执业的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免费办理“进场工作证”。此举不仅明确了从业人员的专属执业身份,更从源头上确保了人员的稳定性与专业性。截至目前,濮阳市已为100多家代理机构免费发放进场工作证240个,有效净化了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市场环境,让“专业人做专业事” 成为行业常态。
为全面提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专业素养,《方案》提出,构建全链条培训考核机制,明确建立“培训+考试”全链条能力提升机制,将代理机构的专业能力提升与主体责任压实紧密结合。濮阳市财政局每年组织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开展政策法规、实务操作等专题培训,并通过统一考试检验学习成效。今年,全市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考试通过率为80%,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申请补考机会,经补考后仍不合格的专职从业人员,暂停其办理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资格,并约谈所属代理机构负责人及时调整专职从业人员。这不仅有效促进代理机构主动加强内部培训,而且更加能引导从业人员提升执业水平,树立诚实守信意识,坚守勤勉尽责的职业操守,自觉践行行业自律要求。
为打造精准化动态监管体系,实现“监管”与“服务” 的双向赋能,在监管层面,《方案》打破传统 “一刀切” 的监管模式,构建起“信息公开+分级分类监管”的精准化动态监管体系,让“精准监管、无事不扰”成为常态。一方面,濮阳市财政局定期公开各代理机构的年度代理项目数量、金额、质疑投诉量及履职评价结果,将代理机构的服务情况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实现“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提效率。”另一方面,针对不同代理机构的表现,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履职评价较低、年度被投诉举报超过3次或近 3年受行政处罚 2次以上的代理机构,实施全年项目的全流程监督检查;对以往检查结果较好、监管风险度低与信用较好的代理机构,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这种“重点监管+信用激励”模式,既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又能为诚信合规的代理机构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从而有利于形成行业自律与政府采购监管相辅相成的良好格局。
据悉,《方案》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期为2年,标志着濮阳市财政局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正式从“粗放管理” 向“精准监管”转型。“我们通过制度创新与严格执法‘双轮’驱动,不仅有效促进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健康、良性、可持续发展,更进一步筑牢了政府采购监管‘防火墙’,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濮阳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随着《方案》的深入实施,濮阳市政府采购代理行业将持续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迈进,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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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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