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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印发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5-09-25 19:32:4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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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印发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

本报讯 近日,山西省长治市财政局印发《长治市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进一步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持续优化政采营商环境。

《清单》以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长治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聚焦采购预算编制、意向公开、采购需求确定、政策落实、采购方式选择、采购过程管理、合同签订履行、履约验收、档案管理、资金支付、信息公开、质疑投诉、监管监督检查处理等13个关键环节,细化了42项具体主体责任。针对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流程不规范等问题,《清单》突出“可操作、可监督、可考核”原则,将责任细化到具体环节和岗位。《清单》的印发,将有效指导全市采购人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推动全市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

下一步,长治市财政局将以《清单》为抓手,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长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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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473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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