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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三箭齐发”优化政采营商环境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5-08-26 09:53:5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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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三箭齐发”优化政采营商环境

本报讯 今年以来,江西省赣州市财政局把营商环境作为提升经济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从制度建设、平台优化、监管检查等3方面发力,不断激发政府采购市场活力,持续为市场主体纾困增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为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赣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等文件,全面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建立政府采购延迟付款约束机制,加强保证金管理,原则上不再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切实减轻投标供应商负担,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自2021年至2025年6月30日,赣州市线上“政采贷”发放852笔,累计融资金额达4.21亿元,惠及525家中小企业。

为强化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管,赣州市财政局在全省率先创新制定《赣州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工作指引》,细化采购文件编制要求,采取正负面示例方式,从源头上规范采购文件编制工作。建立记分管理“亮灯”预警工作机制,设置记分指标76个,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失范行为监管。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壁垒,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同时,积极打造“赣州市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综合运用大数据预警、信息系统控制等技术手段,加强对采购活动的在线监控,开展专项检查,严格依法进行处理处罚,进一步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自2021年至2025年6月30日,该市财政局受理调查政府采购投诉案件90件,下发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书79件。

为依法依规加强政府采购领域内控机制建设,赣州市财政局印发《政府采购领域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围绕立案、调查取证、审核与听证、决定、送达、执行等6个方面,明确职责,优化流程,实现立案、调查、审核与审理等岗位之间的相对独立、相互制衡,增加执法透明度,提升执法公信力,加强政府采购领域行政执法内控管理。建立政府采购“正负清单”(即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和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完善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操作规程,建立政府采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赣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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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464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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