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部署政采领域“四类”行为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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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部署政采领域“四类”行为专项整治
本报讯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财政局印发工作方案,部署推动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据了解,此次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要深入贯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要求,与全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相结合,直击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问题,严查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情形,对于检查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也将一并进行处理,以“零容忍”态度净化市场秩序,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此次专项整治自2025年6月开始至2026年1月底结束,通过“细分筛选名单、开展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延伸核查、处理处罚、总结报告”等七个阶段,精准施策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将实施代理机构分级分类检查制度,由市财政局结合在青岛市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机构执业数据信息,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合理确定代理机构检查名单。同时,结合投诉举报线索,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抽取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每家代理机构抽取的项目不少于5个,代理项目不足5个的全部抽取,其中抽取的工程项目不少于2个,不足2个的全部抽取。
据悉,青岛市财政局以“智慧监管”提效能,运用大数据分析、行为预警等数字化手段,聚焦采购关键环节,精准筛查疑点线索,以科技信息手段破解政府采购监管难题。以“诚信监管”筑根基,健全政府采购领域诚信管理机制,强化各方主体诚信约束,提高诚信意识。还以“协同监管”强合力,加强与青岛市的市场监管、公安、纪检等部门协同联动,探索构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惩戒”的闭环监管机制,持续纠治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
青岛市财政局未来将不断完善“市级统筹、区市联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不断规范全市政府采购活动,持续提升政府采购质效,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杨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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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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