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11项举措激发政采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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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11项举措激发政采市场活力
本报讯 黑龙江省财政厅近日印发《黑龙江省2025年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目标与任务,进一步激发政府采购市场活力。
《方案》明确,2025年,黑龙江省要在推动政府采购智慧监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等方面持续发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省政府采购活动效率和便捷度要进一步提升,非涉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合同使用率达到100%;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银行托管应用率达到90%以上,托管投标保证金退还及时率达到100%;采购人、代理机构完成采购结果确认、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采购合同签订等采购流程及时率达到95%以上。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各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依法处理,形成震慑态势,省级政府采购有效投诉率较上年下降5个百分点,市县有效投诉率下降,全省政府采购行为更加规范高效。
《方案》还围绕升级政府采购管理平台,推进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发挥政府采购助企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创新政府采购管理模式,延伸政府采购管理服务链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失信违法信息归集应用;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整治,维护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5个方面部署了11项具体措施。
《方案》提出,探索在政府采购领域应用黑龙江省数字政府人工智能资源,实现人工智能辅助查找政府采购文件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供应商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应用数据监管平台,对采购业务开展全流程智能监控,预警并督促采购人、代理机构按照法定时限完成采购结果确认、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采购合同签订等采购流程及时率达到95%以上。
《方案》要求,落实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采购人应当根据中标中小企业需求,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前预付不低于30%(中标企业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比例的除外)、不高于50%的政府采购项目资金,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方案》明确,全面推广应用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合同,实现非涉密采购项目电子合同全覆盖,推动采购合同信息数据化,推进采购合同签订、执行全程监控。建立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银行托管机制,引入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实现银行业务系统与政府采购管理平台数据共享,建立跨系统、跨业务协同联动。推动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银行托管在全省范围内应用率达90%以上,实现托管投标保证金根据交易结果自动退还和监管部门对收取退还情况全程动态监管,代理机构托管投标保证金退还及时率达到100%。
《方案》强调,完善全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管理机制,拓展失信行为信息归集渠道,提高评价结果质量。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督促采购人、代理机构对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供应商按应收额度的50%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按80%交纳履约保证金,激励供应商诚信守法参与采购活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做出投诉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录入省政府采购平台投诉处理信息和失信行为管理信息归集模块。
《方案》提出,制发全省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各级财政部门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找发现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待遇、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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