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电动车公共交通可先行
◎ 邢晓丹
前有国家诸多政策的扶持,后有未来“十二五”规划中的重点培养,作为新能源汽车家族中的佼佼者,电动汽车虽然在技术和发电形式等多方面饱受争议,但毋庸置疑的是,其已经成为中国乃至世界下一阶段汽车发展的主要方向。但是笔者认为,推广电动车,无论从财政扶持角度还是从用户角度来看,都还是应该从公共交通入手。
曾经有企业称,其生产的电动车质量非常好,可以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的各种用途,民用也更不在话下。对此,一位业内专家提出了异议:首先,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如果用纯电动车给基层民警配备,那么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的时候,纯电动车最高时速能达到多少?即使最高时速可以与传统汽车相媲美,那么在高速行驶状态下,电池能支持多久?万一在追捕嫌疑人的时候,电动车的电池耗尽电能了该怎么办?其次,在目前的基础设施配备情况下,如果电动车被私人购买,那么行驶到没有充电设备的其他城市后电池能量耗尽了该怎么办呢?是不是让电动车主都要计算着往来行程或是只能在有充电设备的区域活动?如果是这样的话,面对高昂的购买费用,车主为什么会花钱买不方便?
面对一系列的疑问,笔者认为,从保护环境、节能减排的角度来看,推广新能源汽车是势在必行的一件大事。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无论是新能源汽车的技术水平还是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盲目的推行并不是可取之道。其一,如果有人用很高的价格购买了纯电动车,但是使用起来经常感到不便利,那么其自身对新能源车就会有较差的评价,进而也会影响舆论对新能源车的看法。其二,如果在技术条件和配套设施都不健全的情况下大面积推广,无疑会对新能源车的发展起到拔苗助长的作用,很多企业重宣传、重市场、轻研发、轻质量的行为就会随之产生,这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影响,将会是破坏性且难以修复的。
而如果在公共交通领域先推行电动车,则会避免很多问题的出现。这里所说的公共交通,不应该仅是狭义的公交车,还应该包括出租车、邮政用车和环卫用车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各种车辆。因为这类车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在市区内短途运行、运行路线相对固定、充电时间相对充裕,这样就能很好地解决目前电动车技术不完善和基础设施尚不健全的状况。而且,此类车辆往往都是属于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在运行后的技术反馈、新技术试用、财政补贴的下发和财政政策的执行等方面,都是比较容易操作的。
今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将新能源公交车的购置工作交给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执行,从购置到使用都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反响。综观目前各地环卫车和公交车的购置,大多开始走新能源的路线。如果能让新能源的公共交通起到充分的示范作用,那么电动车时代的到来,也许将会更快,效果也将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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