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亿元支持工业节能和合同能源管理
【行业动态】
上海发布2024年第十三批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计划
1.2亿元支持工业节能和合同能源管理
本报讯 上海市2024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计划(第十三批)近日对外发布。支持方向包括:工业节能和合同能源管理、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节能能力建设等5项工作,计划下达节能减排专项资金15902.39551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5477.78029万元。
根据《上海市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扶持办法》(沪经信规范〔2023〕5号)规定,上海市安排经审核通过的1个绿色低碳工艺升级和新技术应用项目、46个节能技改项目、13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2家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企业、6家绿色制造体系示范企业、2个能源管理中心项目、40个清洁生产审核项目、44个清洁生产服务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12412.7284万元。
根据《上海市鼓励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沪环规〔2024〕15号)规定,上海市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4年第八批、第九批和第十批合计1346辆国四柴油车淘汰补贴资金,111辆新能源车更新补贴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949.06461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5378.03279万元,合计6327.0974万元。
根据《上海市鼓励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实施办法》(沪环规〔2019〕12号)和《上海市进一步鼓励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实施办法》(沪环规〔2022〕9号)规定,上海市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4年第九批共计795辆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资金1952.5万元以及第一轮、第二轮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退票资金358万元,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2310.5万元。
根据《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沪商规〔2024〕16号)规定,上海市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4年第一批共计2347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17.6025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99.7475万元,合计117.35万元。
根据《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5号)规定,上海市安排经审核通过的16个项目支持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212.5万元。具体为:2024年“交通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审核”等9个项目,安排支持资金115万元;2023年“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和通报制度试点”等7个结转项目,安排支持资金97.5万元。
(赵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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