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政府采购公告 >> 招标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招标公告

栏目: 招标公告 时间:2014-02-21 10:56:17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项目名称:辽宁省国税局网上服务厅设备项目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2年2月9日至2月15日8:30-11:00,13:30-16:00(公休日除外)
开标时间:2012年3月6日9:00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现就辽宁省国税局网上服务厅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2-CGEC-LNXM-001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小型机、负载均衡器、防火墙和网闸各2台及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
质保服务期:5年
三、分包和中标原则:本项目不分包,只允许一个投标人中标,由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本项目由集成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提供原厂商关于投标产品质量、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的授权。
4.投标产品必须是我国境内生产的,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5.防火墙和网闸产品均需具备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中国国家保密局测评中心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以及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和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和资质要求。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到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自带U盘复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登记备案时,投标人必须提交: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接受投标时间:2012年3月6日8:30-9:00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3月6日9:00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中土大厦第5会议室
地址:北京海淀区北蜂窝6号
电话:010-59790988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东小楼316、317室
联系人:孙晓博、刘莹
电话:010-63417048、63417002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  
2012年2月9日

责任编辑:

本文来源: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