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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政采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4-11-21 20:03:2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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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政采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辽宁省财政厅举办全省政采业务培训班

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 通讯员佟克胜报道 日前,辽宁省财政厅联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协会举办全省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旨在全力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整、建、促”三年行动,提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解决采购工作中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助推全省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辽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在开班讲话时表示,市县财政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要求,尤其要以系统思维统筹推进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建设、采购政策制定等方面工作。

上述负责人表示,市县财政部门要重点在整顿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抓好落实,对“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常态化行政执法检查,着力解决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更加规范。要重点打击围标串标行为,根据大数据筛查发现的线索调查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及时上报调查处理情况。要根据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继续优化政府采购流程,规范采购程序,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效率,完善制度,加强宣传,推进全省营商环境建设。有条件的地市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供应商的心声,大力宣传采购政策,解决企业诉求。在规范行政执法方面,各地要严格按程序执法,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强化队伍廉政建设方面,各地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坚守工作底线,不越红线,全力做好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此外,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市县财政部门还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认真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绿色采购、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力度等,要在工作中抓好落实。

据悉,此次培训重点围绕《行动方案》要求,专门邀请业内资深专家和相关专业律师分别针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法律规定与工作要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重点与难点、政府采购实务操作重点和难点、政府采购典型案例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与深入解读。

来自全省财政部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协会会员单位的270多名代表,以及同步线上3000名采购业务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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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391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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