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启用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设立网上商城框架协议采购专区
济南启用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本报讯 记者付娟报道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启用网上商城框架协议采购专区印刷服务、车辆租赁服务品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齐鲁云采网上商城济南分站设立框架协议采购专区,启用印刷服务、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济南市财政局表示,此举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济南市市域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项目绩效。
根据《通知》,单笔采购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市本级货物、服务150万元,区县货物、服务50万元)的采购行为,可以选择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采购,也可以选择其他政府采购方式采购。
选择框架协议方式采购的,采购人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时,采购方式选择“框架协议第二阶段”,备案后,采购人登录齐鲁云采网上商城济南分站进入“框架协议采购专区”直接选定供应商,合同签订流程与其他采购方式一致,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完成。
对于启用框架协议采购服务前已生成并推送网上商城但未执行的车辆租赁服务的采购计划,应将计划从网上商城退回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采购方式变更为框架协议第二阶段后重新推送商城框架协议专区执行。
为做好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第二阶段上线服务,帮助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熟悉掌握框架协议系统操作功能和采购流程,进一步提升采购质效,日前,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针对济南市征集车辆租赁和印刷服务品目的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开展框架协议第二阶段采购流程直播培训。培训详细讲解了框架协议第二阶段上架时间、服务期限、采购人适用范围等相关政策要求,还按照正式项目的流程,详细演示了供应商从登录系统、信息维护、上架服务、查看项目、参与报价等框架协议第二阶段全流程操作,辅助供应商快速有序上架相关服务内容,为车辆租赁和印刷服务框架协议第二阶段上线后的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通知》明确,自启用网上商城框架协议采购专区开始,原超市定制类车辆租赁服务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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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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