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营商环境向“新”而优
内蒙古:推动营商环境向“新”而优
■ 本报记者 张舒慧
“无论是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还是全区招商引资暨诚信建设会议,内蒙古都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任务来安排部署。良好的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也是竞争力,更是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赵大军表示,优化营商环境是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基础。过去一年,内蒙古政府采购在维护公平竞争、发挥政策功能、优化服务质量方面下功夫、求实效,全方位推动营商环境向“新”而优。
撬开公平竞争“绊脚石”
“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既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内在要求。”赵大军介绍说,为保证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截至2023年年底,公开采购意向1.7万个,制定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36项、采购文件范本5类、常见违反违规清单81项、内部控制事项清单37项、监督预警规则68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32条、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措施36条……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出台优化细化举措超百条,依法保障了供应商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政府采购行为,健全政府采购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平有序开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还开展了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运用多源数据为各类政府采购市场主体精准“画像”,再通过多维叠加对比并分析可疑数据,将单一行为聚集起来挖掘深层次关系,判定是否存在“抱团交易”“恶意串通”等问题,从而达到规范行为、强化结果导向、严肃财经纪律的目的。
用好政策功能“组合拳”
“政府采购政策具有多重功能,包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绿色建材等。如何让政策发挥更大效能,形成良好的正向循环,是我们一直思考并努力解决的问题。”赵大军表示,在助企纾困方面,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持续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包括进一步提高服务型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评审优惠幅度;对400万元以上适宜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工程采购项目,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运用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促进政银合作,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等。
在支持绿色建材方面,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借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被纳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之机,积极探索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工作。比如,及时印发通知,要求试点城市探索绿色建材应用全过程管理模式,构建绿色建材制造企业、应用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诚信管理体系;组织相关人员赴江苏、广东省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召开政府采购推动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现场会,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绿色建材特色馆的开发建设,加快试点步伐。
数据显示,有1.6万家中小企业享受了10%以上可观的价格评审优惠;上百家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支持超7亿元;近千家中小企业通过电子保函的形式减少资金占用达3.7亿元;在31个脱贫旗县域内注册的940多家入驻平台供应商销售金额超4.6亿元。
提升服务质量“软实力”
“如果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最为看重的‘发展土壤’,那么相关部门的‘柔性服务’就是推动企业安心发展的‘硬核支撑’。”赵大军说,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自治区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以优化自治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导向,紧盯各方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难点与堵点问题,从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资金保障等方面发力,让用心服务的触角延伸到了政府采购全流程、各环节。
据介绍,作为全国第一批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顺利通过了财政部、司法部验收并被给予充分肯定。在示范工作开展过程中,自治区财政厅始终秉持着制度先行、程序规范、执法公平的原则,在推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法治化、专业化、标准化方面积极破题,并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确保采购当事人维权通道畅通,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初级阶段。2023年,自治区本级完成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案件64件,行政复议1件已维持原裁决,充分发挥了行政裁决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和谐稳定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如何让好政策‘细水长流’是我们接下来的工作重点。”赵大军表示,今年将围绕37种违法违规行为聚焦政府采购专项治理,并依托“全区一张网”的制度优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系统优势、“全流程线上办理”的技术优势,综合利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数据资源,开展大数据筛查,深化“一网统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向“新”而优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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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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