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齐鲁云采网上商城上线试运行
新版齐鲁云采网上商城上线试运行
本报讯 记者张明柳报道 近日,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上线试运行新版网上商城。
“新版网上商城经过了全面优化升级,将进一步提升网上业务承载能力,改善用户使用体验。”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上述负责人介绍,新版商城在保留原系统各项业务功能的基础上,升级系统技术架构,完善商品标准参数管理,更新电商对接接口,规范文档格式模板,拓展框架协议采购功能。同时,按照《网上商城服务规范》地方标准要求,重新梳理、内嵌标准化业务流程,打造了更加简单易用、规范透明、智能高效的自助式电子交易服务平台。
为保障业务不间断,新版商城将分阶段有序开放功能使用,确保新旧版本系统平滑过渡。第一阶段为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月29日,新版商城首先开放供应商迁移入驻和商品上架功能,本阶段采购人和供应商仍在旧版商城进行采购交易。第二阶段从3月1日开始,在继续开展供应商迁移入驻和商品上架工作的同时,启用新版商城采购交易功能,除车辆租赁、车辆维修、批量集采等少数采购周期较长的在途项目仍可在原商城交易至项目结束外,停止新项目在旧版商城交易,只保留历史交易查询功能。
值得关注的是,无论是否入驻过旧版商城,供应商均应按照新版商城征集公告要求,登录新版商城办理迁移入驻,并按照新版商城的标准化商品参数格式,使用商城内置的商品维护功能上架商品。供应商入驻和商品上架操作手册可在新版商城首页的采购指南栏目中查阅。
此外,采购中心特别提醒,采购人应根据商城升级计划,合理安排本部门单位的商城采购项目,加快执行旧版商城的在途项目采购,提前做好系统切换准备。为获得更加安全、便捷的采购体验,除保障日常办公运转必须的采购项目外,采购中心建议采购人待新版商城采购交易功能启用后,通过新系统开展采购业务。车辆维修、车辆租赁项目如需3月1日前采购的,可先按照1个月使用量编制采购计划,通过旧版商城采购,后续项目通过新版商城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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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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