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落实落细政策提升政采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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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成本 优流程 强监管
广州落实落细政策提升政采营商环境
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报道 近年来,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通过降成本促活力、优流程精服务、强监管重责任等举措,持续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同时坚持严格执法,净化全市政府采购市场,不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降成本方面,早在2019年8月广州市在全国率先取消了投标保证金,鼓励对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加快实现政府采购“零成本”。同时,建立政府采购资金预付制度,要求各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鼓励采购人对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支付50%的预付款。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发票5个工作日内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积极推广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贷款申请当天即放款,无需担保、利率优惠、程序简便。据统计,2023年广州市开展“政采贷”业务共计595笔,为供应商融资达11.4亿元。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通过完善政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制度体系、提高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留份额、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推动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等方式落实政策,保障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助推中小企业良性发展。
在优流程方面,广州市财政局探索“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凡是通过系统可提取信息的,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财务、缴税和社保等证明材料,进一步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同时,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加快推进需求标准化建设。目前已起草了软件开发项目的采购文件参考模板并向全市推广。2023年还出台了机动车维修和造价两个类别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模板,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此外,加强对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信用评价及不良行为记录,强化政府采购信用记录及运用,加强政府采购与相关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通过完善信用标准、强化诚信管理及加强信用监测,形成信用共享机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3.0”于2023年9月正式上线试用,实现了全域推广政府采购信用评价。
在强监管方面,广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相关规程,优化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制度。在尽职尽责调查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受理投诉后处理决定的时间,提高投诉处理效率,保障政府采购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采购人行为,切实保障供应商的权益。明确采购人行为的负面清单,采购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和终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禁止转包。政府采购合同内容不得做实质性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不得超过3年。印发《广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以“负面清单”促进正面监管,通过负面清单形式给采购主体更规范、更全面的指引。建立监督检查采购单位长效机制,确保政府采购活动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
“我们将继续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便利性,促进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全面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提高采购透明度。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进一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激发其活力和创造力,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刘锋表示,下一步,广州市财政局将加快落实预算单位的采购人主体责任,推进和完善采购活动的全流程电子化运行机制。不断优化政府采购监管方式,健全监管体系,提升行政裁决专业化水平,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政府采购市场良性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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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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