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四箭齐发”优化政采营商环境
【优化政采营商环境系列报道】
秦皇岛“四箭齐发”优化政采营商环境
本报讯 记者张炎 通讯员 南利军 赵素梅报道 2023年以来,河北省秦皇岛市财政局从深化“双盲”评审改革、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升财政监管效能等四方面精准发力,多措并举,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为深化“双盲”评审改革,秦皇岛市财政局制定印发文件,召开专题推进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督导宣传力度,改进招投标文件编制,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供应商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推行本地分散和远程异地评审,有效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保障评审结果更加公开透明。
在强化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方面,该局明确将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价格扣除比例提升至10%—20%;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首次采购全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超过200万元的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完成30%以上预留份额基础上,鼓励提高至40%;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在扶持中小企业方面,该局从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填报采购需求计划、采购文件编制、公告审核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督导督办,政府采购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同时,组织本地区预算单位做好“832平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交易采购800多万元,超额完成年度预留份额任务,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在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方面,该局从规范政府采购需求源头抓起,督促采购单位充分调研项目需求,科学编制采购文件。印发相关文件,从资金落实、意向公开、内控制度建立等方面强化管理;制定相应政策,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严格事前审核和预算执行,提高采购合同签订效率,要求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建立中标(成交)项目管理工作台账,专人盯办,通过电话提醒、现场检查、限期整改等多种方式督导采购人履职尽职。
为提升财政监管效能,该局以“互联网+政府采购”为抓手,所有采购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留痕可追溯;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继续免收采购招标文件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制定《秦皇岛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工作方案》,加强代理机构从业管理,开展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和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定期对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代理机构业务水平。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畅通投诉渠道,加大问题查处力度,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同时,整理市场主体(中标供应商)名单,两次召开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及时发放和回收社会调查问卷,征求对政府采购意见建议,以真诚的态度疏解反馈的问题,提升市场主体的信任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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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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