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供应商 >> IT电子报 >> 河北启动新一轮全国范围的电商征集工作

河北启动新一轮全国范围的电商征集工作

栏目: IT,电子报 时间:2023-10-30 19:11:0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热点聚焦】

河北启动新一轮全国范围的电商征集工作

本报讯 记者张炎报道  近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2023年第二批电商征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扩招”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提升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平台(以下简称网上商城)入驻电商参与度,增强竞争优势,从而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公告》明确了入驻网上商城所需满足的四项条件:供应商应符合《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第六章 供应商征集”所规定的条件; 应具有自主电商平台,且须为面向社会消费的专业销售平台,非公司门户网站;应明确在网上商城入驻有效期内,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具体业务联系人、电话等信息,全权代表供应商办理网上商城电商入驻申请文件提交、电商平台对接、网上交易及服务等;供应商须承诺严格遵守《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根据《公告》,交易中心将对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为了体现公平原则,通过评审的电商将按照报送纸质资料顺序进行对接调试,统一时间上线运行,具体时间以网上商城公告为准。

《公告》规定,申请入驻网上商城电商在征集期间将采用“邮寄或线下递交”的方式;参与此次征集的电商应按照对接技术标准和要求对其网站接口进行开发调试,因技术接口不规范造成无法对接完成的,电商自行承担责任;如果在资质方面造假,一经发现永久取消入驻资格;所有资料需逐页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后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料应以公告内容为准;供应商须按要求向交易中心递交相关文件资料及后期对接文档。

值得关注的是,交易中心明确,网上商城平台与供应商销售产品的电子商务平台对接,不会向电商收取任何费用,并提醒供应商递交资料后,负责人保持电话畅通。如因供应商提交信息不准确、变更后未及时告知交易中心或未按时间要求递交所需资料,致使在入驻征集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正常联系或延误相关工作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据了解,此次电商征集截止时间为11月7日。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289期第5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