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鸡西:“三举措”确保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有实效
黑龙江鸡西:“三举措”确保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有实效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规范社会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行为,提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执业的质量,黑龙江省鸡西市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要求,近日启动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采取三项举措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本次监督检查范围是鸡西市本级及市辖区纳入政府采购平台的36家代理机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检查主要通过自查和现场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监督检查细化为5个阶段,严查采购全过程。本次监督检查自7月份开始分为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处理处罚、汇总报告阶段。检查内容涵盖是否具备评标条件、文件编制、信息公告、公告变更、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专家抽取、合同管理、质疑答复、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档案管理、从业人员资质、远程异地评标功能等15个环节,旨在通过对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多角度监督检查,发现解剖问题,规范采购行为。
另外,本次监督检查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协同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配合,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建立起统一标准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下一步,鸡西市财政局将依法依规开展处理处罚阶段和汇总报告阶段的工作,以监管促规范,进一步维护政府采购秩序。
(鸡西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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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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