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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大释放汽车消费潜力

栏目: 汽车,电子报 时间:2023-08-03 20:07:3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更大释放汽车消费潜力

——我国近期印发有关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综述

■ 本报记者 丁境炫

近期,我国在促进汽车消费方面动作频频,连续出台多个政策文件。7月20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3个中央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推出10条鼓励汽车消费的举措。7月31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以下简称《消费措施》),推出20条扩大消费的措施,其中,鼓励汽车消费被放在前两条的重要位置,备受重视。

上半年汽车类商品

零售额超2万亿元

汽车作为主要的大宗消费品之一,在扩内需、促消费方面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4月28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部门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出台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为新能源汽车消费创造了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

国家发改委产业司副司长霍福鹏在7月2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今年上半年,在各项促消费政策、汽车营销活动、新车型大量上市等因素的共同拉动下,我国汽车类商品零售额达到22409亿元,同比增长6.8%,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1324.8万辆和1323.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3%和9.8%。

霍福鹏介绍,新能源汽车产销成为上半年汽车产业的最大亮点。从产销量看,今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78.8万辆和374.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2.4%和44.1%。从市场占有率看,新能源汽车销量占全部汽车销量的比例达到28.3%,比2022年提升2.7个百分点。从保有量看,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1620万辆。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市场占有率、保有量均创历史新高。上半年新能源汽车取得显著成绩,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新能源汽车市场认可度不断提高,二是新能源汽车出口步伐加快,三是产品技术性能持续提升,四是使用环境持续优化。

国家发改委就业司副司长常铁威表示,虽然我国汽车消费复苏态势稳中向好,但汽车消费仍有进一步挖潜提质的空间,这也是此次《若干措施》出台的主要目的所在。

《若干措施》

举措务实管用

《若干措施》提出了10条促进汽车消费的举措,分别是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政策、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加快培育二手车市场、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农村电网承载能力、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推动公共领域增加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加强汽车消费金融服务、鼓励汽车企业开发经济实用车型、持续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

常铁威介绍,这10条举措是国家发改委针对前期大量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的一些更加务实管用的举措。此次《若干措施》的“务实管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优化限购管理的政策。常铁威介绍,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积极协调有关限购地区,结合实际,鼓励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购车指标投放,实施城区、郊区指标的差异化政策,尽早下达全年购车指标,加快投放的进度,更好地满足居民的汽车购买出行需求。

二是推动车辆的合理更新。常铁威介绍,车辆合理报废换新蕴藏着巨大需求,例如乘用车从国三标准向国四标准切换在全国推广已经10年,相关车辆都已经进入集中报废期,目前很多地方也都用真金白银鼓励车辆报废换新。同时,二手车的交易市场潜力大,但居民的顾虑也不少,市场信息透明度有待提升。“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要合理增加对二手车平台企业的抽检频率,抽检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以此进一步增强消费者二手车的交易信心。”他说。此外,文件还部署了对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已出台政策的进一步督促落实措施,着力打破“玻璃门”“隐形门槛”等现象。

三是降低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成本,优化使用环境。例如,为解决居民广泛存在的“安桩”难问题,《若干措施》提出推动提供充电桩单独装表立户服务,并通过免收需量(容量)电费降低运营商经营成本。另外,当前农村充换电设施增加引发了对局部配电网能力的担忧,国家发改委提出进一步合理提高乡村电网改造升级的投入力度,加快配电网增容提质的要求,避免集中充电造成的局部电压波动。

四是对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提出了更高要求。《若干措施》明确提出,支持适宜地区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推动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逐年有所提高。考虑到换电模式需要较强规模效应,确有一定特殊优势,国家发改委要求公共领域可以先行先试,积极开展公共领域车辆换电模式的试点,但也要持续推动换电基础设施相关标准制定,增强兼容性、通用性。

《消费措施》

汽车位置显著

在《若干措施》发布的11天后,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消费措施》。不同于《若干措施》,《消费措施》是一个综合性的、为促进各类消费品消费、优化消费环境、完善消费设施而出台的文件。记者注意到,在《消费措施》提出的20条举措中,汽车消费占了两条之多,且被放在前两条的显著位置,足见其重要性。

《消费措施》的首条是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要求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措施。着力推动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促进汽车更新消费,鼓励以旧换新,不得对非本地生产的汽车实施歧视性政策。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支持力度。增加城市停车位供给,改善人员密集场所和景区停车条件,推进车位资源共享利用。

《消费措施》的第二条是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要求各地各部门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有效满足居民出行充换电需求。推动居住区内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优化布局并执行居民电价,研究对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

“汽车在消费中的占比达到10%,算上油在内接近15%,是名副其实的消费‘四大金刚’之首。”在7月3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司长徐兴锋表示,汽车作为大宗消费品,其对经济增长发挥的作用不容小觑,近两年来,我国接连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汽车消费的措施,构建了支持汽车消费的非常全面的政策体系。在落实方面,商务部将会同工信部等部门从新车、二手车、后市场三个方面发力,充分释放汽车消费在扩大内需、稳经济方面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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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266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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