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皮剑龙:
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体系
本报讯 记者张明柳报道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获通过,将重组科技部并新建国家大数据局。看到这一消息,我很振奋。”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告诉记者,在2022年两会,他曾提出关于设立国家数字经济工作局完善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的建议。今年,皮剑龙对数字经济的关注更为具体,他将焦点放在了数字经济的核心要素,即数据的知识产权法保护上。
“数据本身不受知识产权法保护,但经过技术开发或者智力创作后所生成的内容则可以被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例如,作为商业秘密的数据信息、作为数据库软件的计算机程序,以及大数据的分析方法等。一般来说,只要数据控制者付出足够劳动,形成有价值的智力成果,体现了人类的创新活动,未来便有可能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皮剑龙告诉记者。
他介绍说,当前,我国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我国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缺乏统筹设计,管理机制不健全。现有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系统性有待完善,管理的及时性有待加强,制度措施的科学性有待优化,管理机构和权限比较分散,统一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体系尚未建立。二是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缺乏专门的法律规范。对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更多的是从著作权法中的汇编作品入手,要求被保护的数据知识产权具有独创性,而对于数据本身并不涉及。对数据本身的保护主要依据民法典与反不正当竞争法,这样的保护思路已经落后于数据时代的需要。三是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缺乏相应平台监管。网络信息传播具有速度快、全天候以及不可控制的特点。由于网络平台监管缺失,使得大量侵权行为无法及时被发现。
因此,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体系迫在眉睫。皮剑龙建议:首先,要健全数据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其次,要完善数据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措施,并拓展数据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范畴;最后,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监控平台,加大侵权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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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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