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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公告

栏目: 招标公告,电子报 时间:2023-03-16 18:07:0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所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15日11:31至3月22日23:59(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3年4月6日9:00

一、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000422

项目编号:NJC/C230040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所需物业服务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1696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169600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详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获取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9:00(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二)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三)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办理地点: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303室

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五)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2.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3.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须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获得帮助。

软件公司电话:

0951-6891120、4009980000

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

(六)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41号

联系人:万树青

电话:0951-592636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联系人:于丽娜

电话:0951-6891039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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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228期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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