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得青山 赢得未来
留得青山 赢得未来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综述
■ 本报记者 杨文君
中小企业是促进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产业创新的源动力。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贡献了约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就业。在稳经济的当下,“留得青山,赢得未来”成为中国经济的庄重承诺。
在这场稳经济的“战役”中,政府采购义不容辞挑起重担,基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评审优惠力度、提供资金支撑,并依法监管,保障相关措施落地、落实。
实施优惠提升获得感
2022年,在世纪疫情和国际形势等超预期因素叠加,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局面下,中小企业的生存难题牵动人心。财政部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货物服务项目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将小微企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10%—20%,将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提高至4%—6%,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财政部发布通知后,各地第一时间作出响应。比如,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并明确,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市区各预算单位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市区各预算单位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除北京外,江苏、安徽、陕西等地,也都及时发布了相关通知,进一步提升对中小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和预留份额比例。
看似只有不到10%的价格扣除比例,但对于小微企业来讲,却可能是决定其生死存亡的关键一步。去年,在江苏省常州市首个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中,常州名源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小微企业参与投标,恰恰是凭借10%的价格扣除优惠而成功入围的。
据统计,随着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不断增强,2022年,75%以上的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流向了中小企业。
盘活资金增加参与度
对于中小企业来讲,持有流动的资金是其生存的关键。
为此,各地都想方设法为企业排忧解难。比如,江苏省财政厅早在2020年就发布了《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另外,江苏还建立了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采购合同,预付比例为100%,同时要求采购人加速签订合同,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15日内签订,这比原来缩短了15天的时间。
再如,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明确,要延续实施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等多项稳经济系列政策举措。要求政府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由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提高到40%。在依法招标的工程项目中,鼓励按照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1%提交投标保证金,按照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在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后退还,或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不按照规定退还的,由行政监督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除了帮助中小企业加快资金流转,让他们轻松上阵外,北京、湖南、云南、安徽、新疆等绝大多数省(直辖市、自治区)都推出了“政采贷”业务,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瓶颈。去年10月,在安徽省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就迎来了这方面的好消息,他们可登录“徽采云”平台的金融服务模块,以政府采购合同的应收账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向参与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贷款程序便捷,利率优惠,且无需财产抵押或担保。
甘肃省财政厅在2020年就搭建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积极吸纳多家金融机构入驻,引导并鼓励入驻平台的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去年8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甘肃省委省政府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拓宽提升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甘肃省财政厅从入驻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的10家银行中,选取合同融资成效显著的兰州银行,作为全省推广合同融资试点的金融机构,实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覆盖全省,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据统计,入驻平台的10家金融机构2021年底累计贷款8360万元,截至2022年底累计贷款2.1216亿元,同比提高154%,服务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笔数由76笔提升到160笔,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
有了资金作保障,许多中小企业更有底气和信心参与政府采购了。
依法监管确保安全感
利好的政策更需要彻底的执行。为保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落到实处,财政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中央及地方预算单位于政策生效(2022年7月1日)后至2022年10月31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抽查。督促有关中央部门和地方对抽查中发现的部分货物服务项目未执行新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设置不合理的资格条件和评审因素限制或排斥中小企业、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及电子采购文件费用等问题及时整改,依法保障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不断优化,经济复苏的步伐逐步加快,许多中小企业担心:今年,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政策会不会减弱或取消?
就在今年1月份,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公布了《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提出15项具体举措,推动中小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其中明确,政府采购工程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政策将延续到2023年底。措施力度不仅未减,还要为中小微企业恢复增长再加把劲。
去年以来,受益于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的落地见效,中小微企业经济运行保持恢复和回稳态势。但当前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中小微企业面临订单缺、成本高、回款慢、融资贵等问题,影响企业发展的信心和预期,稳增长面临较大挑战。对此,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表示,应当看到,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既要做好帮扶,也要抓好发展,通过转型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是中小微企业提质增效、提升抗风险能力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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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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