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报新一期政采违法典型案例
四川通报新一期政采违法典型案例
本报讯 记者吴敏报道 近日,四川省财政厅通报新一期政府采购违法典型案例。此次通报的违法典型案例主要有两种违法情形,一是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串通行为;二是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前一种违法情形的典型案例涉及屏山县水务局聚居点污水处理站一体化设备,成都市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龙泉山脉生态提升工程幼龄林森林抚育采购,泸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松线虫防治服务采购等4个项目。其中主要存在中标供应商负责出资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3家供应商均错误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由同一人员参与制作3家公司的投标文件,2家供应商委托不同的人员负责参与磋商但在授权书中均填写同一身份证号码等问题。
后一种违法情形的典型案例涉及汶川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转移支付)项目材料及管道采购,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管理系统采购,乐山师范学院大学外语教学云平台、英语作文自动批改系统采购,宣汉县人民医院专家公寓装修采购,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贫困家庭技能培训“扶贫专班”和就业技能培训采购,绵阳市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领域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采购等6个项目。其中主要存在供应商伪造虚假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进行响应,伪造虚假业绩合同进行响应,伪造虚假的聘用合同、工资表、职业资格证书等投标响应,以及提供的业绩材料货物数量、金额与实际不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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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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