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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环管理 堵塞漏洞 铲除围串标土壤

栏目: 高校采购,电子报 时间:2022-12-29 19:52:1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闭环管理 堵塞漏洞 铲除围串标土壤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围标、串标行为治理实践综述

■ 贾沛

针对高校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围标、串标行为,高校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应当敢于担当、真抓实管、净化风气。通过强化规则意识,维护公平正义及学校利益,营造良好意识形态环境,使全校采购招标与合同履约工作达到风清气正的目标。

为避免围标、串标现象,我校在采购的前、中、后期均有针对性的具体实施方案。

前期调研阶段  需求调研要科学合理,保证竞争的充分性

需求调研应该怎么做?采购用户在确定采购需求时,需要进行广泛详细的需求调查研究,可以在网上搜索类似项目采购与招投标信息,也可以通过咨询相关领域专家及行业标杆企业,必要时通过发布调查问卷方式补充完善需求。广泛深入详细的调研不仅可以促进项目负责人及经办人对项目的理解,也可以实现及时的纠偏,不会让需求偏离产业发展和市场供给的实际。调研的同时,也是采购意向对外发布的有效途径,鼓励更多的行业内有代表性的企业积极参与投标。信息越公开、越透明,违法违规行为就会因围标、串标成本太高而退却、失败。

现状问题是什么?目前,在采购需求调研环节,学校中存在较多的问题是,一些用户单位不认真对待需求调研工作,只调研1家单位或2家单位,没有形成有效的竞争。调研单位为了项目的顺利开展,硬凑3家陪标,围标、串标的情况时有发生。专家评审时,遇到这种情况,一定是否决投标的。这种行为不仅造成了开标效率低下,需要重新开展采购程序,影响了项目进展,还会导致一些参与调研的供应商因严重的围标、串标行为被列入黑名单。

调研对象超过3家,但调研过于仓促盲目,也会“后患无穷”。项目草草上马,评审的时候为了项目迅速开展,不得不“矮子里面拔将军”,导致后期履约存在巨大风险,使得项目实施结果与规划目标相差较远。

还有一些用户单位因为怕被诟病与供应商有利益关联,以“规避接触”为借口,不去调研,这样导致采购人员不知道市场上优秀有实力的单位到底是哪些,没有“好”的目标。不宣传采购意向,导致有限的几个供应商常年围绕在周围,项目不能实现有效、公平、优质的竞争。

破解的核心在哪儿?高校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应当增强理想信念学习,敢于担当,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采购需求的编制调研需要多一份责任、多一份辛劳、多一份担当。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采购人要切实担当起扎实的需求调研重任,不推诿、不扯皮,才能使采购项目经得起评审推敲。

采购与招标阶段  依法依规依程序,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此阶段,需要重点关注以下6点:信息公告环节,设置合法资质,严格审核资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制度在相应的官方网站发布采购与招标信息,且内容完整。梳理校内采购项目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及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用户发现的供应商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行为,及时将不诚信单位纳入黑名单,拒绝其投标报名,并予以劝退整改。在单位提交报名材料时,严格审核报名人的社保及劳动合同关系,并予以明确告知,要求项目经理实名制履约,明确告知严格禁止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直至解除合同关系。

招标文件编制环节,注重履约承诺,强化责任追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针对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18种围标、串标及弄虚作假行为拟定履约告知承诺书,在招标文件醒目处予以提醒。在招投标过程及合同履约过程中,若供应商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管理上不失之于松,不失之于软。

改进评分办法,破除旧疾,加强实践创新。针对修缮工程的评审办法,我校摒弃了常规的平均值满分法,而是尝试使用低价满分法。评审因素包括报价、技术、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价格分为投标报价最低,价格分满分,价格分不得低于3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此种评审办法不同于以往价格分以平均值下浮一定比率作为基准价。结合实际分析,我们发现平均值满分法容易造成供应商为中标采取围标、串标行为,价格分最低价满分法则使供应商围标、串标失去意义。同时,为杜绝报价过低谋求中标的压价行为,若供应商报价低于平均值的20%,评审委员将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对有可能影响合同诚信履约又不能在现场规定时间提交合理证明的报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严肃评审纪律,认真审查文件,强化监督监管。用户代表不能发表倾向性意见,评委不能征询采购用户意见,有利害关系等回避情形的,评委要及时回避。对于评分畸高畸低情况,现场及时复核纠正,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性。对于屡次评标不负责任的评委予以警告、出库处理。对于投标文件中的业绩一项,要仔细核实盖章、签字及日期信息是否一致,有无疏漏,并逐项核实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的注册资格、社保及业绩。特别注意要留意项目经理是否为其他项目组成员,或者相关人员混搭。

运用信息化手段,辅助地址审查,掌握有力证据。运用电子辅助评标功能,将编制投标文件计算机的硬件信息、编制投标清单计算机的硬件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工具锁ID号和编制投标清单计价锁ID号信息统计出来,并自动分析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硬件信息,将相同部分突出标注出来,提供给评标专家作为认定围标、串标的依据。认定为有串通投标行为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或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废止合同,并且在重新招标时禁止该投标人参与。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对该投标作废标处理。

加强后期监管,严肃处理问题单位,净化环境。中标公示结束后,如发现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放弃入选资格,将其拉入黑名单,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予以没收,作为不诚信供应商处理,后续不再接收此单位报名。中标供应商被投诉质疑,并被认定为有围标、串标行为的,今后不得参加学校的采购与招标活动。若评标委员会成员被认定有串通评标行为的,终身不得再进入评标专家库。

合同履约阶段  严格执行合同,加强履约及验收管理

对于围标、串标风险较高的项目,在签订合同前,与相关用户单位组织履约前的谈话见面会,再次叮嘱告诫成交或中标供应商严格遵循投标文件承诺和采购招标文件要求,实名制履约。如若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未出现或不能履约,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给学校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相应责任,纳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不允许其参加后续投标。签订合同前,缴纳项目金额10%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果后期履约不到位,扣除履约保证金并且解除合同。如果合同条款有罚款细则,按照合同执行。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把“廉”字始终放在第一位。

采购办在后期项目履约过程中,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进行履约检查,从严管理履约行为。发放《供应商项目履约情况说明书》,要求执行项目的用户单位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将其作为供应商是否诚信履约的依据。对于有围标、串标行为和不诚信履约情况的供应商,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综上所述,全面治理围标、串标现象,需要全校各部门及各级党委重视起来,各部门之间联动配合,织密制度的“笼子”,在采购的全生命周期的每一个环节,扎实履行“一岗双责”。从采购环节的源头到合同履约结束形成闭环管理,在各个关键节点堵塞漏洞,让围标、串标行为没有生存的空间。

(作者单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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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209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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