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政采支持中小企业再加力
政府采购助企纾困解难
贵港政采支持中小企业再加力
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 通讯员陆聪报道 日前,广西贵港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贯彻落实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确保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份额;持续推行“1+1+4+4+10”系列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在贵港市的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中,中小微企业占比达97.43%。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要求,《通知》强调,要确保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份额。一方面,要提高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采购份额,贵港市各预算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由主管预算部门统筹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其中,要阶段性提高工程采购项目预留份额: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并要加强工程采购项目的监管,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要求,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贯彻落实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另一方面,要提高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提高至4%—6%。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通知》明确,要持续推行“1+1+4+4+10”一系列措施。通过“1个承诺+1张清单+4个减免+4个时效+10项措施”等一系列政府采购政策,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供便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1个承诺”为投标资格承诺制。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实施“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制度,进一步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作出规定,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供应商只需提供《贵港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张清单”为《贵港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试行)》,规定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不能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各种情形。“4个减免”为免费报名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免费下载投标文件、免投标保证金和免履约保证金;“4个时效”为2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个工作日内进行合同公告、4 个工作日内审核政府采购资金财政授权支付申请、4 个工作日内审核财政专户实拨资金,为政府采购提质增效。“10项措施”包括强化采购单位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建立采购资金预付制度、加强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加快采购资金支付、落实对供应商的利益损害赔偿和补偿机制、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推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和推行政府采购“不见面”全流程电子化改革等,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全面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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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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