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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难题 优环境 促流通

栏目: 汽车,电子报 时间:2022-07-14 19:35:1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解难题 优环境 促流通

——多部门详解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

■ 本报记者 张明柳

汽车消费市场再迎重磅利好。近日,商务部等16部门发布了《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在近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各部门将联合发力,在活跃汽车流通市场、优化使用环境等方面出新招,扩大汽车消费。

活跃二手车市场

鼓励老旧车辆淘汰更新

随着汽车保有量不断攀升,在用车的车龄也逐年增长,更新换代的需求更加旺盛。被替换下来的车一部分车况较好的进入二手车市场,另一部分车况性能下降的则逐步走向报废回收。

《若干措施》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司长徐兴锋介绍,目前上海、湖北、江西、广东、重庆、宁夏等地,都已经开展了汽车以旧换新的专项行动,鼓励汽车更新消费。

在活跃二手车市场方面,商务部也动作不断。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介绍,自2022年8月1日起,商务部在全国范围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企业经销的二手车将像新车一样按照“库存商品”进行会计核算,在机动车转让登记时进行单独签注,并核发临时行驶车辆号牌。此外,为解决“自然人售卖二手车时,无法作为卖方向收购企业开具销售发票”的问题,将允许二手车企业作为买方开具发票,即“反向开具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除了二手车市场,汽车报废回收渠道的畅通也至关重要。促进汽车报废更新,不仅可以释放出大量的汽车消费空间,同时对于加强资源循环利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也有十分重要意义。

《若干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徐兴锋介绍说,首先,《若干措施》支持先进企业进入体系,从而保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其次,贯彻国务院关于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部署要求,延长了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重新认定的过渡期。根据相关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要在2022年9月1日前重新完成资质认定,但受疫情影响一些企业不能如期完成,因此考虑到企业实际情况,《若干措施》将过渡期延长到2023年3月1日。最后,加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明确企业建设项目用地原则上为工业用地。对于已经取得资质的企业及部分在建项目,按已经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多措并举

扩大新能源汽车推广规模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快速扩大,带动了中国新能源汽车产品市场竞争力的迅速提升。据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负责人郭守刚介绍,去年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满意度已经追平了传统燃油汽车,在全球十大畅销新能源汽车车型中有六款是中国品牌车型。今年1—5月,自主品牌新能源乘用车消费占比超过80%。

“今年以来,受疫情多点散发等因素影响,汽车产业发展受到了一定冲击,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是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保障产业平稳运行的有效途径。”郭守刚介绍说。

《若干措施》明确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在破除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方面,要求各地区不得设定本地新能源汽车车型备案目录,不得对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及消费补贴设定不合理车辆参数指标;在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方面,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到期后延期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下乡支持政策,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

郭守刚透露,下一步,工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推广规模,为促进汽车消费、稳定经济大盘作出积极贡献。

一方面,持续提升产品供给质量。持续完善新能源汽车安全技术标准,提升动力电池热失控报警、安全防护、低温适应等性能水平,让消费者放心购买、安心使用。同时,推动电动化与智能网联技术融合发展,开发更多适合消费者的服务功能,持续提升驾乘体验,催生更多购买需求。另一方面,抓紧研究明确新能源汽车车购税优惠延续等支持政策,优化“双积分”管理办法,做好与补贴退坡的有效衔接;开展好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组织实施公共领域全面电动化城市试点,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推动实现信息共享、统一结算。

解决停车难题

优化汽车使用环境

“《若干措施》聚焦人民群众在汽车使用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快完善汽车使用环境,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盛秋平说。

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是保障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人张雁介绍,今年1—5月,各地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新增停车位26.94万个,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3万个、提升9个百分点。改造工作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

针对“停车难”问题,《若干措施》要求切实提升城市停车设施有效供给水平,加快应用新技术新模式,合理利用人防工程、公园绿地地下空间等,挖潜增建停车设施。

张雁表示,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进一步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一是提高基本停车需求保障水平。指导各地在新建居住社区中,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居住社区建设标准来建设停车设施。推动规划人口规模大于50万人的城市,在普通商品房建设中,按照1户1车位来配建停车位。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行动,通过内部挖潜增效、片区综合治理等方式,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同时,加强停车资源共享,指导地方出台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车位错时共享等政策制度,为居民停车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二是围绕医院、学校、商圈、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的停车需求,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块,合理利用人防工程、公园绿地地下空间等,挖潜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库等多种集约化停车设施。推动各地积极采用资源共享、价格调控、临时停车等措施,提升泊位使用效率。

三是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强化资金用地政策保障。健全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的停车收费机制,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培育和发展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化主体,鼓励各地对符合条件的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制定出台资金、土地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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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164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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