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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采购指南》6.1修订版(四十七)

栏目: 理论前沿,电子报 时间:2022-03-04 00:02:4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联合国《采购指南》6.1修订版(四十七)

12.4 保险

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所有货物都易受到一系列风险的影响,如损坏、偷盗、破损、未收到部分或全部货物。货物保险为此类风险造成的潜在经济损失提供保护。必须确保受诸如战争、罢工、暴乱和内乱等风险影响的货物得到保护。此外,保险期限必须足以承保从仓库到仓库的运输,包括在目的地的储存。货物按成本、保险和运费价值加约定百分比投保,以反映更换货物的间接成本。

联合国项目事务署有协商的全球海运货物保险合同,所有联合国项目事务署办事处均应使用。该保险为全险,在全球范围内有效。但是,专用条款可能适用于某些国家(例如,如果存在战争风险)。关于运输期间保险的更多指南以及联合国项目事务署协调人和保险经纪人的相关联系方式,请参阅联合国项目事务署海运货物保险指南。

如果发生索赔或可能引起索赔的事件,必须直接通知保险经纪人。对于隐蔽损坏的报告,必须在到达最终目的地之日起 60天内发出通知。

12.5 接收、检查和退回

当货物交付给收货人时,承运人通常需要收据。同时,收货人应根据所有货运单据对包装进行粗略检查。如果货物看起来状况良好,则应提供背书(例如,“收货外部状况良好——内容未检查”)。但如果有篡改的迹象,收据中应反映发现的疑惑(例如,“箱子破损”“内容物缺失”“纸箱打开,有被盗的迹象”等)。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对包装进行称重,以确定申报重量和实际重量之间的任何差值,并将任何差异记录在交货单上。

12.6 货物进出口限制

采购人员必须了解适用的进出口限制。出口国可能会限制向某些国家运送某些类别的货物,或者完全禁止其出口。例如,高端计算机等军民两用设备或电信技术通常会受到此类限制。采购官员必须知道这些限制,以计算获得必要授权所需的时间,并将其纳入预计的交付周期内。

同样,进口国可能也会进行限制。例如,电信设备和药品通常需要相关部门的事先授权。特别对于药品,一些国家要求进行产品登记或者在其自己的实验室进行样品测试。其他设备,如超过一定年限的二手车,可能会被彻底禁止。一些国家出于政治的原因禁止特定产地的货物,获得进口此类货物的许可通常是一项持久的工作。在授权供应商运输货物之前,接收办事处必须确认已获得许可。没有许可运输的后果可能是,接收人将被要求支付港口的仓储费和适用的班轮费,直至获得授权。在此期间,货物也面临相当大的变质或丢失风险。联合国还可能对进口某些国家的货物进行限制。

13 合同管理

13.1 概况

合同管理是指合同授予后采取的所有行动,涉及的活动有:供应商绩效监控、合同修订、付款、合同终止、记录保留、合同文件维护等。合同管理由项目经理(申购人)负责,在采购流程中得到采购官员的支持。

13.2 供应商绩效监控

合同监控包括观察供应商的履约情况以确保按时交付正确数量的优质产品,且在预算范围内。

在标准合同中建立各种要求,根据供应商满足这些要求的程度,衡量绩效指标的实现情况。后者是评估正在履行的合同的工具(例如,质量标准、交付时间、检查、里程碑日期等)。履约控制确保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符合合同要求,差异(若有)合理,并对合同进行修改以便在工程范围内反映商定的变更。

从可持续采购的角度来看,合同管理是一个关键阶段:这是实际提现可持续性效益的点,也是评估和监测关键绩效指标和其他软进度指标的点。在整个合同管理阶段,至关重要的是在整个合同期间与供应商就采购实体的可持续性预期和供应商的履约情况保持开放沟通。该阶段的经验教训和可持续性改进应反馈到后续的采购流程中。

13.2.1 货物

对于货物采购,采购官员必须通过以下措施监控货物的装运和接收:

第一,在要求装运日期前几天(几周)跟进供应商,以确保货物在约定日期前做好装运准备。

第二,将任何计划变更通知给供应商、收货人和申购人或最终用户(例如,运输路线、发货日期等)。

第三,确保向各方提供所有相关货运单据。

第四,如果采购活动延迟,如有必要,请求延长履约保函。

第五,从收货人处获得收货证明。收到货物后,收货人应根据所有货运单据对包装进行粗略检查,并报告货物的外部状况。如果有篡改的迹象,收据必须记录这些观察结果。

第六,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对包装进行称重,以确定申报重量和实际重量之间的差值,并将任何差异记录在报告中。如果与收货人的目的地不同,获取在最终目的地收到货物的证明。

用于合同监控的典型履约指标:要求交付日期和实际交付日期的比较;订购数量和交付数量的比较;订购和交付规格之间符合性的比较。

13.2.2 服务

在签订服务合同时,项目经理(申购人)必须通过确保对合同中规定的交付品进行及时接收和验收(如,初始报告、进度报告、研讨会或培训课程报告、视频影片等)的方式来监控承包商的履约情况。还应确保将有关供应商可持续性履约的履约指标、里程碑和检查点包含在招标文件中,并在合同管理阶段进行定期监控。合同下的交付品必须得到申购人(业务部门)的认可和批准,有时还必须得到最终用户的认可和批准(如适用)。此外,供应商、申购人(业务部门)和最终用户必须随时了解合同的变更或修订(如,任务日期、启动日期、利益相关方详细联系信息等的变更)。

用于服务合同监控的典型履约指标:按照合同及时交付输出物;对联合国项目事务署请求的及时响应;提供服务的质量。

13.2.3 工程

有效合同管理期通常从合同签署之时开始,到最终完工证书签发之时结束。在大多数情况下,合同管理的责任由负责工程的项目经理承担,该项目经理被称为业主代表,并在合同中明确指定,适用时,得到采购官员的支持(如,处理合同修订等)。

13.2.4 检查

合同的监控和最终产品的评估可通过检查来实现。检查包括检查或测试产品,以确认其符合要求的规范。检查可由内部专家或签订一次性合约的检查代理进行,或通过既定的长期协议进行。

对于工程来说,最好长期驻留在现场,以确保在工程的所有阶段对施工进行充分的控制、测试和批准。现场监理可由内部工程师或承包监理服务的机构来执行。

质量管理是工程合同有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应低估其所需的资源。如有疑问,IPMG可就不同类型建设工程的合理资源需求、人员配置和测试制度给出建议。联合国项目事务署的工程合同包含有关装置、材料和工艺批准的具体条款,包括样品、检查、测试、拒收和缺陷工程的拆除。必须仔细遵循这些流程,并遵守相关的时间限制。

(未完待续,本文由财政部国库司翻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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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128期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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