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为推广新能源汽车出“实招”
广西为推广新能源汽车出“实招”
本报讯 记者吴敏报道 把新能源汽车占比纳入政府采购条件、全区范围内不再换购或新增燃油公交车、每年预拨财政应补贴额的50%给企业……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台的《关于支持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可谓干货满满,条条“实招”。
《若干措施》里第一条第一款就明确把新能源汽车占比纳入政府采购条件。全区各级公务用车管理机构在进行公务用车租赁政府采购时,要将新能源汽车比例作为采购条件。企业拥有所有权的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30%及以上,是企业可作为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的必要条件。
对此,某社会代理机构负责人评价道:“文件里第一条第一款这么重要的位置都给了政府采购,说明广西非常重视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来推广新能源汽车,这也彰显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重要性。”而对于这一款里的具体内容,该负责人说:“公车改革以后,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越来越普及。公车租赁业务甚至已经成为某些车辆租赁企业的主要业务。而该文件将新能源汽车占比作为参与政府采购的必要条件,势必会倒逼车辆租赁企业在车辆更新换代的时候更多考虑新能源汽车。”
除了公务用车领域以外,公共交通也是广西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关键领域。《若干措施》明确,加快城乡客运班线应用新能源汽车,加速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自2021年起,每年对具备改造条件的公交班线进行改造,改造年增长率不低于10%,改造后的公交班线实现100%应用新能源汽车。全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落实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替代燃油公交车、出租车的要求,自2021年12月1日起,全区范围内不再换购或新增燃油公交车,不再批准新增燃油出租车运营投放指标。在营运的燃油出租车需要换购车辆时,应全部换购为新能源汽车。鼓励各市县根据实际情况,对换购新能源汽车的出租车企业给予经营权指标奖励。到2023年底,各市县出租车电动化率不得低于50%。另外,物流配送企业也要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比重,到2023年底,城市配送车辆电动化率达到50%以上。
推广新能源汽车不能没有财政的支持。按照《若干措施》,财政实实在在拿出真金白银的补贴以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例如:自2021年起,自治区财政统筹安排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补贴范围包括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换电站建设和运营、新购置广西本地生产新能源物流车充电、共享车运营、“八桂充”平台运维、动力蓄电池循环利用等。完善财政补贴资金预拨机制,每年预拨应补贴额的50%给企业,待年底审核后进行清算。
除此以外,《若干措施》还在停车、充电、路权、金融配套措施、考核等多个方面,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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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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