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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钱塘区:落实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机制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1-11-22 21:10:3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杭州市钱塘区:落实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机制

本报讯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钱塘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和验收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对区内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明确了相关标准和要求。

一是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明确采购人是采购项目验收主体,应当在到货并完成安装后或者提供服务期满后30日内完成相关项目验收。为进一步推动项目验收责任落实,财政局梳理了近两年280余个政府采购项目,要求相关采购人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积极开展好履约验收。二是实行验收程序分类。验收程序根据项目复杂程度、金额大小等因素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金额较小,功能简单且属于标准定制的货物项目和需求单一且属于通用的服务项目适用简易程序。金额较大,特殊需求的项目适用一般程序。三是建立多方验收机制。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明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四是明确项目验收节点。采购项目完成后,采购人应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五是合理运用验收结果。明确履约验收结果与项目资金支付挂钩,原则上支付项目尾款时应提供项目验收报告,否则不得支付资金。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或部分不合格影响整体功能的采购项目,除合理比例的预付款外,不得支付资金。六是推进验收结果公开。除涉密情形外,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告,同时做好履约验收结果公开审查工作。

(钱塘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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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102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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