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有了更多可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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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有了更多可选项
——浙江新一期公车租赁服务(定点采购)项目综述
■ 本报记者 张明柳
公车改革后,公车租赁接上“接力棒”成为解决公务出行问题的焦点。相较于自采公车,公车租赁显然更符合当下刮起的绿色风潮。如何更好满足采购人的多元需求,特别是机动零星用车需求,如何缓解短时用车紧张,如何严控价格真正实现低成本?政采人一直在不遗余力地努力着。近日,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了2021-2022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网上服务市场公车租赁服务(定点采购)项目的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结果公告”)。相较上一期,本期入围供应商数量更多。同时,新增网约车服务标项,丰富了采购人用车选择。
新增网约车租赁标项
该项目的采购公告于8月底发布。公告显示,项目服务对象为浙江省本级以及杭州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入围单位所提供的车辆主要用于服务对象的集中出行、会议用车、临时用车等。项目共分为3个标项,涵盖了采购人多层次的用车需求。其中,第1标项采购内容为9座以上包车服务,第2标项采购内容为9座(含)以下网约车服务,第3标项采购内容为9座(含)以下租赁服务,3个标项采购内容均包含驾驶服务。
记者注意到,第2标项网约车服务为今年新增项目。通过采访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到,新增网约车标项是为了满足采购人临时用车需求,丰富采购人的选择。但遗憾的是,该标项未成交。该工作人员提醒,相关供应商可及时关注该中心公告,了解项目是否重新启动以及何时重启等信息。
除了新增标项外,该项目在响应主体方面也有新要求。根据采购文件,标项1、2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标项3允许联合体响应,即允许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汽车租赁备案信息证明的供应商与提供驾驶服务的供应商联合体响应。
允许联合体投标,意味着中小企业会有更多机会,但如何规范联合体投标,避免扯皮推诿等问题,也给采购组织方提出了更多的考验。为此,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采取了拟写联合体联合响应协议书,并以附件形式发布的方式,要求联合体双方应协商明确主办人,由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征集通知规定及征集内容进行承诺。同时,还要求联合体双方协商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广开门强监管
如今,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宽进严管已成趋势,浙江也不例外。从已完成的2个标项来看,入围结果契合了这一趋势。根据上一期结果公告,该省上一期省级单位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中,9座以上包车服务共有49家供应商入围,9座(含)以下租赁服务共有28家入围。而今年上述两个标项入围的供应商数量分别为65家和76家,总数上接近去年的两倍,扩围效果显著。
更多供应商入围,意味着浙江省公车租赁市场竞争将更充分更激烈,采购人也有了更多选择。但同时,随着入围企业的增多,必须强化有效监管,公车租赁服务质量才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否则,必将大打折扣。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浙江采购中心通过严管供应商信息变更等方式,加强监管,确保服务质量。在协议期内信息发生调整的,供应商应向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申请,报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确认后在政采云网上服务市场模块变更、上架,杭州市财政局共同予以监督;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合理合规的采购需求。
如果供应商出现上述行为并查证属实,将面临严惩。记者了解到,供应商或授权的所有分支机构和售后服务机构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除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外,由同级集中采购机构责令其纠正,并对其作出相应处理,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拒不纠正、情节严重或涉及行政处罚的,则移送同级财政部门查处。
宽进也有门槛
宽进不代表没有门槛。为保证服务质量,该项目对入围供应商资质亦提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供应商如想入围第1标项,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自有营运车辆规模在10辆(含)以上;想入围第2标项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自有营运车辆规模在300辆(含)以上;想入围第3标项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汽车租赁备案信息证明,响应方或联合体一方自有车辆规模在10辆(含)以上,且车辆行驶证或自有车辆证明须属于同一供应商。
项目还对入围供应商的驾驶员提出了明确要求。除均需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外,入围标项1和2的供应商的驾驶员还应具有有效的《从业资格证》,且无违法犯罪记录。入围标项3的供应商的驾驶员则应当是响应方的在职正式职工,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无违法犯罪记录且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原经批准成立的为党政机关提供公车服务的专属机构不受以上资格要求的限制。
控价严格有效
作为“三公”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备受关注。浙江通过严控优惠率来实现控价,效果明显。
记者了解到,该项目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优惠率有强制要求,其中,标项1和3的优惠率均不能低于15%,标项2的优惠率不能低于20%。优惠率究竟是何概念,又如何计算?记者了解到该项目所提到的优惠率是指单程、半日租赁、一日租赁、长途租赁费用的优惠率,包括油(电、气)费等所有费用,不包括过路过桥(渡)费、停车费、驾驶员食宿费,过路过桥(渡)费、停车费按实结算,服务产生的驾驶员食宿由采购人负责。超时、超程费用另计。优惠率的计算公式为:优惠金额/租赁服务市场价×100% 。
为了保证优惠率不低于市场价格,该项目还明确“租赁服务费×(1-优惠率)”为该响应方的最高限价,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时租赁服务费和优惠率,确定采购的最终价格。响应方的优惠率不得低于给予其他客户公车租赁的优惠率以及日常对外公布的优惠率。
从结果公告来看,本次入围供应商的承诺优惠率均超过了15%。其中,优惠率最高的单位是杭州新广成二手车经营有限公司和杭州翔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所报优惠率为30%。
此外该项目还明确,供应商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和优惠政策,如涉及该项目的,各采购人有权参加其促销活动和享受其优惠政策。
另据了解,该项目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期满后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若确因专项业务用车等需求,可签订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租赁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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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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