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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发布“报告清单” 强化政采监管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1-10-21 19:37:1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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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发布“报告清单” 强化政采监管

该市财政局梳理出采购当事人需要报告的22个具体事项

本报讯 记者马金眈报道 日前,湖北省武汉市财政局发布《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向财政部门报告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报告清单”),涵盖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等22个具体报告事项。这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采购当事人的行为。

据了解,报告清单分为采购环节、政策功能和其他三大部分,共涉及22个具体报告事项。在采购环节部分,具体又分为计划备案、编制采购文件、开标评标、定标和公告以及合同备案和履约验收五个环节,每个环节对应具体的报告事项。如在计划备案环节中,采购当事人需要报告的事项包括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拟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废标后转其他采购方式的、采购进口产品等;在编制采购文件环节,采购代理机构需要报告采购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开评标环节,采购当事人需要报告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评审专家的履职及违法违规行为等;在定标和公告环节,采购当事人需要报告的事项包括采购项目因重大变故取消的、重新评审改变结果的和质疑答复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在合同备案和履约验收环节,采购当事人需要报告的事项包括合同备案和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另外,在政策功能和其他两个部分,报告的具体事项包括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政府采购活动中各当事人的不良行为等。

武汉市财政局明确,报告事项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清单内容,按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管理级次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并且报告违法违规事项应当提交书面报告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据武汉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报告清单发布之前,武汉市财政局已发布《武汉市政府采购主要环节风险点及防范措施清单》(以下简称“措施清单”),列出了各个采购环节需要注意的风险点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在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环节,采购人需注意将政府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的情形;在签订委托协议环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注意集采项目委托社会代理机构代理的情形等。措施清单出台以后,相关问题有了明显减少。此次发布的报告清单梳理出各采购环节中应注意的事项,使采购当事人一目了然。此举也是想以清单的形式明确各采购当事人应当报告的事项,界定相关责任人职责权限,以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采购当事人采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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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93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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