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供应商 >> 汽车电子报 >> 安徽省亳州市持续巩固公务用车改革成果

安徽省亳州市持续巩固公务用车改革成果

栏目: 汽车,电子报 时间:2021-10-21 19:30:5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安徽省亳州市持续巩固公务用车改革成果

本报讯 近年来,安徽省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抓早抓小抓关键、完善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持续巩固公务用车改革成果,切实让公车在阳光下运行。

持续规范公车更新配备。该市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办公室严格规范公务用车更新管理,对拟更新车辆首先进行使用年限、编制、车型、车况、预算等全面审核,车辆使用年限除满足超过8年基本要求外,还需提供近3年来车辆维修清单,全面核查车况,对超过使用年限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仍能继续使用的,不予更新,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从严把关公车维修环节。严格执行定点维修程序和标准,压实车辆代管单位第一责任人职责。1000元以内的维修,经车辆代管单位分管负责人签批盖章后,定点维修企业方可对送修车辆进行维修;1000元以上的维修,须经该市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把关。在费用结算时,需提供车辆维修正式发票、维修结算清单、维修审批表、维修报价单等,杜绝以“换”代“修”、小“病”大修、无“病”虚修等浪费或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全面强化公车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各单位代管保留车辆管理责任制,结合实际,该市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乘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公务用车乘用六不准和公务用车平台驾驶人员八不准的要求;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申请审批制,严禁不经申请擅自派车;强化公车的调度管理,规范公务活动租用社会化车辆行为,切实为重大活动、突击任务提供及时高效保障;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必须封存停驶,对节假日确有执行公务需要的,实行向市纪委和市公车监督管理办公室双备案制度。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93期第5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