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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栏目: 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1-10-18 17:48:01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一千四百二十二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CLF0119GZ05ZC58A

二、项目名称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A320飞机维护虚拟仿真教室建设项目(重招)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华翼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三道16号

被投诉人1: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机场路向云西街10号

被投诉人2: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23楼南面房屋

相关供应商:苏州航理机载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兴浦路333号现代工业坊8幢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苏州航理机载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不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中标结果无效。

财 政 部

2021年10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一千四百二十三号)

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AL-057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机关及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路99号

当事人2: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当事人3:中山华礼龙家具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东升镇盛扬街4号一至五幢

当事人4:黑龙江腾联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绿洲春城20号楼2单元0102室

当事人5:哈尔滨金泰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副2号泰山电子城1栋4层458号430室

四、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1.相关供应商涉嫌串通投标。2.代理机构涉嫌与供应商串通。3.代理机构拒收供应商质疑文件。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举报人反映的问题1、2缺乏事实依据,问题3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代理机构就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 政 部

2021年10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一千四百二十四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ZU-2021-112-HW-GK

二、项目名称:兰州大学理工楼生物考古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甘肃金太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毅德城B1区上首层6幢9号

被投诉人1:兰州大学(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

被投诉人2: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本项目应取缔现场踏勘活动。2.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设置不合理,且多条参数为单一品牌的独家参数。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根据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部分为无效投诉事项,部分成立,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责令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 政 部

2021年10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一千四百二十五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700-21JZ13100020

二、项目名称:国家移民管理局通用警务装备器材(3级防弹衣)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华安安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浙江省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行政中心1号楼195室(仅限办公使用)

被投诉人: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

当事人:国家移民管理局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4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评标委员会未使其通过符合性审查不合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财 政 部

2021年10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一千四百二十六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复旦大学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复旦大学共享管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和“复旦大学人形机器人技术开发平台采购国际招标项目”等政府采购项目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复旦大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规定的“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和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执行采购活动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复旦大学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复旦大学就上述问题限期改正。

财 政 部

2021年10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一千四百二十七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14楼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复旦大学共享管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和“复旦大学人形机器人技术开发平台采购国际招标项目”等政府采购项目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规定的“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和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执行采购活动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上述问题限期改正。

财 政 部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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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092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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