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政采信息全摆“桌面” 参与各方一览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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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政采信息全摆“桌面” 参与各方一览无遗
该市财政局对质疑答复、开标记录和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变更合同、信用数据等政采信息公开提出了更高要求
本报讯 记者乐佳超报道 质疑答复、开标记录、未中标情况、合同变更信息……今后,在浙江省杭州市,这些原本供应商不易获悉的政府采购细节都将公开“晒”到网上,让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竞争更加明明白白。
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市财政局对质疑答复、开标记录和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变更合同、信用数据等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提出了更高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通知》规定,采购单位应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采购单位在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应公开采购项目的开标记录和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应包括投标供应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或未被推荐为中标(成交)候选人的理由等事项。政府采购合同依法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签订补充协议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对接“信用杭州”,引用“531X”信用数据,在采购代理机构综合评价和供应商履约评价中以“信用分”形式展现,加强信用信息的共享和运用。
此外,《通知》还对支付申请和查询作了明确,其中提出,杭州市政府采购监管平台支持供应商网上发起付款申请和提交发票,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单位应及时审核确认,快速完成资金支付。采购文件应明确发起资金支付申请的路径,以便供应商在线查询支付信息。
据了解,近年来,杭州市财政局在做好政府采购法定公开事项的基础上不断“加码”,推出了履约验收结果公开、代理机构综合评价结果公开等多项举措,逐步建立从采购意向到履约验收,全过程、深层次、闭环式的信息公开体系,通过信息对称推动充分竞争,使采购结果符合真实市场水平,使政府采购在体现支持中小企业等各项政策功能的同时,持续提升采购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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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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