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特种警车协议供货遴选尘埃落定
公安部特种警车协议供货遴选尘埃落定
项目覆盖目前特种警用车所有种类,超1300个型号车辆入围,并建立起完善的供应商补充和退出机制
■ 本报记者 吴敏
近日,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警采中心”)“特种警用车辆协议供货公开遴选项目”尘埃落定。据结果公告,超过1300个型号的特种车辆入围。
“警采中心每次的车辆协议供货项目都会受到业内车企的高度关注。因为入围厂家不仅有可能得到实实在在的订单,也是实力、信誉、口碑等各方面优良的体现和证明。”一位入围厂商代表告诉记者。
多款产品在最后环节被取消入围
据了解,该项目的实施并不是一帆风顺,从发布采购公告到最后项目尘埃落定前后经历了2个月。
今年6月4日,警采中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公告以及项目采购文件。6月29日发布了项目更正公告,对“报名方式”“接受投报时间、投报截止时间”以及部分“响应文件的组成”“评审办法”等条款进行了更正。原定于7月2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的接受投报时间,更改为7月19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8月2日发布了项目成交公告,8月11日发布了项目结果公告的更正公告。
在结果公告的更正公告中,多款产品被取消入围,其中第一包河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治安检查车SMQ5100XZJ、现场办证勤务车SMQ5045XZHD6等共11个产品取消入围;第一包广州华凯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无人机拦截车(监测车)型号GDJ5041XJE更正为GDJ5040XJE;第二包广州华凯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水泡车更正为水炮车;第二包重庆金冠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警用卫星通信车SLT5030XTXW1L、警用通信指挥车SLT5069XZHJ1S取消入围。关于取消入围的原因,公告中并未说明。
车辆种类丰富
从遴选文件可以看出,本次协议遴选的特种车几乎涵盖了警用特种车辆的所有种类。
据了解,本次协议采购共分为4个包,第1包和第2包属于公安业务类。第3包和第4包属于警务保障类。第1包和第3包要求投报价不高于500000元(含);第2包和第4包要求投报价高于500000元(不含)且不高于1000000元(含)。
第1、2包为公安业务类用于公安民警处置刑事治安案件、恐怖事件、大型安保活动等群体性事件的勤务工作车辆,包括警用刑事技术现场勘查车、法医移动工作车、禁毒缉查车、监视中继转发车、外线跟踪取证专用车等超50多类特种车。
第3、4包为警务保障类,用于公安民警后勤保障的车辆,包括警用炊事车、警用供水车、警用淋浴车、警用装备车、警用宿营车、警用电源车、警用照明车、警用维修车、警用餐饮运输车、警用伴随保障车、警用洗衣车、警用诊疗车、警用卫勤保障车等。
评审条件设置详细
评选条件的设定是遴选中较为关键的环节。本次遴选设置了共计18项条件。由资格审查小组、评审委员会依次按照这18项条件的要求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分别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
这18项条件主要包括:信用记录查询、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投报产品应具备的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审计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报价一览表、产品主要配置清单、价格构成明细表、选装件报价一览表、量价关系表、所投产品技术文件、选装件技术文件、服务文件。
由于特种警用车的特殊性,因此在评审中也有一些有别于普通汽车采购的特殊要求。比如质量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一项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审批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或GB/T19001)》或《武器装备质量体系(GJB9001)》或《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IATF16949)》认证证书;还要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查询证书的真实有效性。
另外,在评审中特别强调了量价关系。据了解,量价关系就是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不同成交数量范围对应的不同成交单价,原则上成交数量越大,成交单价越低。
建立补充与退出并行的机制
本次遴选的一大特色是建立了供应商补充机制和退出机制。
遴选文件规定,在协议供货期内,警采中心按照本遴选文件要求可补充征集现有品目的供应商。补充征集程序和评审方法等与本次遴选相同。关于新增品目供应商补充征集,遴选文件规定,警采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每90个日历日或新增品目达到6种或申请供应商数量达到4家进行补充征集。补充征集程序和评审方法等与本次遴选相同。
有进就有出。遴选文件同时建立了供应商退出机制,规定供应商有权整体退出或部分协议产品退出本次协议供货,并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以正式书面方式向警采中心提出申请。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警采中心有权根据情节轻重,按《框架采购协议》相关约定取消其入围资格:不遵守规定、不履行约定的;提供虚假无效的文件或信息的;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在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综合评价差的;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成交合同的;违规使用凭单或者通过合同弄虚作假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的;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出现重大违法记录的;其他违规、违约行为。取消供应商入围资格后,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2家的,将终止框架协议。
严格管理入围产品
本次遴选以后,入围供应商并不是就高枕无忧了。警采中心还将对入围产品进行严格管理。
如入围产品在协议供货外销售价格低于协议供货价格,则应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下调协议供货价格至该销售价格;又如,入围产品退市或下架,入围供应商应3个工作日内向警采中心提出产品退市或替换申请;再如,入围供应商推出更新换代的新产品的,新产品须符合现行标准,其技术指标应高于或部分高于当前产品的技术指标,其价格应符合本文件要求。入围供应商须提前以正式书面方式提出申请,警采中心将在原评审规则基础上,按科学合理的规程组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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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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