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规范电子商城产品上架管理
【业内动态】
深圳规范电子商城产品上架管理
本报讯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前发布《关于规范电子商城供应商上架产品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5方面规范供应商在电子商城上架产品。
根据电子商城实际业务开展情况,通知从五方面对供应商产品上架行为进行规范。一是要求供应商不可未经权利人许可盗用图片。二是要求供应商在电子商城系统中的产品库存数量必须与实际库存数量保持一致。三是要求供应商上架强制节能产品时,在产品详情页展示节能产品相关认证证书。四是要求供应商上架进口产品时,将获得的采购单位进口批文(复印件或扫描件)留存备查。五是要求供应商上架产品时,自行选择在页面展示品牌授权书,帮助采购人对产品进行判断。
根据通知要求,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前通过随机抽查方式对两家电子商城供应商进行现场检查。记者了解到,其中一家供应商由于在电子商城系统中的产品库存数量与实际库存数量不一致,被暂停电子商城供应商资格1个月。
(宗禾)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