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完善政府采购联络员制度
山东省莱州市:完善政府采购联络员制度
本报讯 山东省莱州市在多年探索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采购联络员制度,在财政监管部门和各预算单位之间架起了一座座高效便捷的“政采桥梁”。旨在不断规范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全面落实预算单位采购人主体责任。
一是严格遴选,配齐配强联络员队伍。莱州市财政局制定了联络员的标准条件。联络员由所在单位在从事财务管理或采购管理的人员中遴选确定,报财政监管部门审查备案。联络员变换时,必须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二是明确职责,让联络员真正有位有为。联络员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财政监管部门的指导。联络员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深入学习并熟练掌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对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指导单位相关部门制定采购计划与采购需求等,牵头主办或协调组织单位切实履行各项采购人主体职责。同时明确要求,各单位必须积极创造条件,保证联络员有机会参与本单位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真正发挥好联络员应有的积极作用。
三是加强培训,使联络员成为行家里手。莱州市财政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教育培训。定期举办政府采购知识培训班,对联络员分期分批进行轮训,不定期举办政府采购专题讲座,聘请高层次专家讲授辅导,精心编印了政府采购业务手册,精准指导进行实务操作,开展政府采购知识竞赛和业务比武活动,一大批联络员迅速成长为业务骨干,为政府采购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王书强 刘子菡)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