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对预算单位政采内控建设进行专项检查
成都高新区对预算单位政采内控建设进行专项检查
本报讯 记者吴敏报道 日前,四川省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以下简称财金局)对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建设进行了专项清理检查。此次检查涉及到88个预算单位。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检查中,该区财金局首次通过购买第三方检查机构的服务对其中16个预算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发送《责令整改通知书》。
为规范此次检查,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下发《关于开展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建设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清理检查的范围、时间安排以及工作要求。此次检查的范围包含了成都高新区所辖各一级、二级预算单位。清理检查内容是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
“根据清理检查标准和规定,我们专门制定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要求检查表》,将具体检查事项都明确在一张表格内。预算单位根据这个表格逐项自查,第三方检查机构也根据该表开展现场检查。”该区财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这次检查是在四川省财政厅统一要求下开展的,省级、市级以及区里在执行上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四川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后,高新区财金局是响应最为迅速的,委托专业公司快速开展清理检查工作。”接受委托的第三方检查机构负责人说道,这次检查主要针对预算单位的制度完善情况。通过检查发现,高新区采购人的政采内控制度总体比较好,普遍制定了全面的政采内控制度。但还有一些共性问题,如: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中未明确岗位职责、未明确关键岗位轮岗相关要求。对此,就必须要求采购单位先梳理内控职责,再修订完善制度。
据悉,本次专项清理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持续了3个月。3月19日至4月9日是自查清理阶段,各采购单位开展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的自查清理工作,并根据发现的问题,对照清理检查标准及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同时向财金局报送自查清理情况。4月12日至5月14日是现场检查阶段,财金局根据清理检查标准,结合采购单位自查情况,选择16家采购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并书面反馈检查意见,提出整改要求。5月17日至6月11日是整改完善阶段,各采购单位根据专项检查反馈意见落实整改。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检查,督促采购人建立合法合规、完整有效且可执行的政采内控制度,让采购人的行为更加规范,消除制度壁垒创造更好的政府采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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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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