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政采营商环境各路“诸侯”显神通
编者按:全国各地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举措异彩纷呈,有些地方的做法颇具亮点,具有一定的学习和借鉴意义。为此,本报梳理了这些地方具有特色的经验与做法,以飨读者。
优化政采营商环境各路“诸侯”显神通
——部分地方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亮点”盘点
■ 本报记者 杨文君
北京
亮点一:搭建“三位一体”的电子化平台
目前,北京市已打造了“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政府采购管理服务平台”“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体系”三大业务处理和信息公开平台。其中,“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体系”是“双平台”运营,即分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前者主要服务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及限额标准以下的小额零星采购,后者为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分散采购项目提供便利。北京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打通了“预算—交易—监管”等关键环节,实现了“网下无交易,网上全公开”。
亮点二:纠正不合规“进场交易”问题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凡符合场所及信息系统共享标准要求的,全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等监督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得强制要求政府采购交易活动进入特定物理场所组织开展。该通知发布后,北京市财政局召开会议,部署了相关工作。
亮点三:全市共享集采结果
打破行政级次限制,实现集中采购供应商入围结果“全市共享”。对于协议定点供应商,企业只需要参与一次招标,结果“全市共享”。改变目前两年一个周期招标的做法,实现不定期多次备案,增加企业参与机会。
上海
亮点一:争做“不声不响”的排头兵
打开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记者并没有找到明显标有“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或文件。但是,如果说上海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排头兵,估计没有人会去否认。实际上,早在多年以前,上海就采取了许多惠企措施。
比如,当很多地方还在为要不要取消投标保证金而犹豫不决时,上海早在十多年前就已迈出了这一步,对部分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上海要求采购人严格在规定标准内,按照尽可能少收的原则收取,并且采取履约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收取。
再比如,早在2000年,上海就开始实施电子化建设,2005年开始在少数项目上试行电子化招标,帮助供应商免去“路上的烦恼”。就在近日,上海市财政局与浙江省财政厅编制完成《推进沪浙政府采购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协同推进两地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共建、模式共创、监管共施、结果互认、信用信息互享,计划到2023年基本达成沪浙政府采购一体化的目标。
亮点二:打破行政级次开展集采机构竞争
近日,上海完成了首个跨行政级次的政府采购项目——上海市嘉定区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这既是上海市建立健全集采机构竞争机制的有力探索,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另一种体现,为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提供了方便。
湖南
亮点一:创新电子卖场运营方法
自2020年1月1日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正式投入运行以来,其成效显著,仅开通一年,交易总额就突破了40亿元。在运营过程中,湖南开创了许多新方法,帮助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推出团购模式。借助电子卖场平台,汇集全省各级采购单位的需求,与生产厂家议价。在兼顾采购需求差异的同时,汇聚相同采购需求,力争达到批量集采的效果。
简化供应商入驻流程,推行供应商“承诺制入驻+信用管理”。凡是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当天就可以免费入驻。供应商通过银行、担保、保险等机构的增信认证,就可确定不同的信用星级、参与相应交易。小微企业或福利企业、监狱企业只需自我声明,就可以享受相关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采用电子增信替代保证金。供应商通过银行、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借助金融机构对入驻供应商提供电子化信用保证,从而降低参与成本,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供应商既可以取得不同的信用等级来参与电子卖场交易,也可以利用电子卖场的交易记录和评价在入驻的金融机构提高信用额度和信用等级,还可以从银行等机构获得减免手续费、提高合同融资比例、降低贷款利率等支持。
亮点二:开通政采线上合同融资平台
湖南省自2018年开始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探索融资业务,并于2019年将此业务搬到线上,开通了线上融资信息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凭政府采购合同在线上就能快速获得金融机构信贷支持。湖南省财政厅主动联合金融机构,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从关注中小微企业的偿债能力向聚焦政府采购合同转变,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风险控制关键点聚焦到建立国库支付资金直达融资回款账户机制上来,供应商凭政府采购合同即可申请贷款。为进一步防范风险,湖南省财政厅颁布了《湖南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办法》,还发文建立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为金融机构兜底,加大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让金融机构安心放贷。
截至目前,长沙银行等12家金融机构在湖南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信息服务平台推出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产品。去年全年共计263家中小微企业利用政府采购合同从金融机构融资6.3亿元。
内蒙古
亮点一:迎头赶上,多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近两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进行了“大跨步”式的改革。
基础信息一地登记、全区共享,让供应商不再“登门拜访”。通过建设全区统一的供应商库,各级政府采购供应商仅需在线登记,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构建全区数字证书互认体系,让供应商一“Key”办业务。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构建了全区政府采购数字证书统一安全认证互认体系,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跨部门、跨区域互认,切实降低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让中小企业融资“由难变易”。通过出台《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办法》,建设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信息服务系统,在为中小企业解决经营瓶颈的同时,有效落实了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功能,同时还能帮助金融机构降低风险控制运营成本。
建设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让供应商参与开评标“足不出户”。截至2021年6月,全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全部上线运行,通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交易全流程操作电子化,让供应商在家即可远程参与开评标。
实施电子保函,应用信用担保手段,帮供应商“降本提效”。通过在全区建设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管理系统,推动电子保函在自治区政府采购领域的应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府采购服务管理水平。
亮点二:优化政府采购救济机制
完善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和行政裁决机制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方面。近年来,内蒙古围绕这一方面也开展了许多创新性工作。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组建了我国首家政府采购裁决服务中心。该中心建立了统一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标尺,自治区级以下的争议也可通过中心行政裁决,有效解决了当地“同案不同处理”“同错不同罚”“轻错重罚”“重错不罚”的问题。同时,该中心构建专家审查管理制度,规范了裁决案件审查规程,并通过组建律师服务团队,协助办理程序性工作。
针对投诉处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出台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电子化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实行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电子化管理。运用大数据手段将投诉各方、投诉事宜等信息纳入综合数据分析,为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改革示范点工作以及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针对质疑答复,内蒙古建立了“质疑论证会”机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保障质疑答复中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主体陈述申辩的权利和机会。必要时,可组织相关各方当事人召开“质疑论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做好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质疑供应商提起投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质疑论证会”过程记录材料一并作为附件报财政部门。
亮点三:建成规范统一的“全区一张网”
近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正式上线运行“政府采购云平台”,这标志着内蒙古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建设完成。事实上,2019年,该项工作就已开始起步,到了2020年,内蒙古开始在各盟市逐步试点,一个集数据、服务、共享为一体,包括10个子系统7个基础库的“政府采购云平台”初具雏形,并实现了与“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无缝衔接。
在这张“网”全面铺开的同时,内蒙古独具匠心,将一些“新点子”融入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当中,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再添动力。
实施监督预警,构建“红橙黄”三级自动预警体系。以监督预警规则的形式,将政府采购各项法规、政策的具体要求嵌入系统中,通过在采购预算、采购公告、采购计划、电子交易、采购合同、电子卖场、履约验收7个业务环节设置的68条预警规则中,对各类采购主体的采购行为按“红色、橙色、黄色”三个预警级别实施自动预警、“亮灯”管理,实现了由“人管”向“数控”转变。
引入大数据分析。内蒙古按照数据类型,将政府采购业务实时产生的基础数据、监管数据、交易数据、档案数据,共计百万条业务数据进行分类、回归、聚合、统计、分析,为全区各级监管部门提供政策支撑。
建设电子卖场,虽“后发”但“先至”。内蒙古电子卖场虽然起步较晚,但随着“全区一张网”的铺就,其建设步伐也跟了上来,通过实施网上竞价、网上直购、定点服务等简易采购程序,实现全区通用类货物服务电子化采购。为进一步规范电子卖场采购活动,内蒙古还发布了商品上架管理规范及规则,以及商品上架示范案例,并对上架商品实施了价格监测机制。
此外,从最早加入“一张网”试点的鄂尔多斯市,到刚刚完成部署的呼伦贝尔市,各盟市都是一丝不苟地抓落实,切实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到位。
福建
亮点一:与时俱进丰富电子化内容
在政府采购电子化方面,福建也是开拓先行者。早在2017年,福建就开通了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将预算计划管理系统、交易执行系统、网上超市系统、保证金管理系统、监督预警系统与信息门户系统八大“子系统”嵌入其中。
如今,福建根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新要求,不断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系统功能进行升级完善。一是将采购人内控制度植入系统中。二是丰富电子交易运行内容。对现有的6种招标、非招标采购方式的规则进行梳理,细化了200多个业务环节,突破电子投标、电子开标和电子评审等技术难点,目前还在研究设计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的电子化流程。同时,建设了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网上超市。按照财政部要求统一全省集中采购目录,推进集中采购机构竞争试点,开通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合采购功能。三是提升电子监管能力。将政府采购关于时限、金额等方面要求转换为计算机语言,嵌入电子探头,强化对采购活动的动态监督和预警。四是开通电子答复业务。系统拥有网络在线客服,可实时答复供应商使用系统办理业务过程中的问题。同时,引入智能问答机器人,建立常见问题题库,提高回复效率。
亮点二: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的“佼佼者”
福建在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方面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在2019年政府采购透明度第三方评估结果中,福建排名第一。其亮点工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建设省、市、县标准统一的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实现系统对接、数据汇聚、资源配置协同,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
印发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模板。梳理信息公开要素和要求,固化信息发布格式,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全流程电子化运行,提升监管效率。有效衔接内部决策、采购需求、组织评审、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全过程各环节,推进和完善采购活动的电子化运行机制,操作留痕可追溯、过程透明全公开。
从健全政策体系、加强对指定媒体监管、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及加强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的考核等方面,强化监督指导。
山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亮点一:引入区块链技术
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运用区块链技术,推动市场主体信息、中标通知书、招标(采购)公告、药品带量采购订单业务等关键数据进入区块链,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不可篡改,提升政府公信力。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邀加入“公共资源交易区块链共享工作组和可信区块链推进计划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组”,与国内应用区块链先进地区开展合作,标志着山东省在区块链应用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亮点二:开展“好差评”监督管理工作
山东率先出台《落实“好差评”制度工作举措》,对平台管理行为进行自我约束,设置评价节点13个、评价事项25项,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衔接,实现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制定《内部控制手册》,理清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防止出现漏洞导致的扯皮现象。
湖北
亮点一:推行信用承诺制
目前,湖北省已建立和完善对政府采购失信行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使用、报送及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政府采购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信用承诺制度。对违法失信者加大曝光和惩戒力度,形成了“一地受罚、处处受限”的机制。
亮点二:想方设法保障供应商司法救济权益
省级通过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协调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形成良好的政府采购救济机制,维护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武汉市将财政部门收到供应商书面投诉后的受理审查时限从法定的5个工作日压减为3个工作日,提高投诉处理时效;黄石市从询问、质疑开始就高度关注,根据质疑和投诉情况进行分析,建立了苗头性倾向问题约谈机制;十堰市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制定了《十堰市政府采购办内部控制制度手册》,建立了受理、办理和决策岗位不相容的内控机制。
(上述省份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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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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